為進一步落實《家庭教育促進法》,強化家庭教育責任,2022年1月17日下午,樂山市市中區檢察院召開“督促監護令送達儀式暨家庭教育座談會”,該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朱紅瑛,樂山禮智信家庭教育指導中心負責人金玉明,未檢檢察官及家長們參加了本次活動。
檢察官在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發現涉案未成年人存在不良交友、留宿旅館、早戀等突出問題,其監護人存在管教不嚴、缺乏親子溝通等監護不力或監護缺位的問題。經過調查分析,該院檢察官向9名監護人發出《督促監護令》,以檢察剛性督促監護人正確履職,要求監護人切實履行監護義務,督促家長們加強親子溝通,改善管教方式,幫助涉案未成年人矯正不良行為習慣。
座談會上,金玉明以青少年犯罪的家庭成因及正確回歸為主題,從親子情緒管理、建立良好關係的一般原則、衝突處理、經典事例解説等方面為家長們介紹了家庭教育應當注意的問題,生動地詮釋了如何取得孩子的信任、如何讓孩子養成良好的生活和社會習慣、如何對孩子的不良行為進行防範和矯治等等,並對家長們的提問進行了解答。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學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長的根基。下一步,樂山市市中區檢察院將進一步與團委、婦聯、社會組織等部門溝通協作,共同推進家庭教育指導,切實推動解決涉案未成年人背後家庭監護不力的問題,預防和減少青少年再犯罪,進一步引導和督促監護人更好地履行監護職責,共同護航廣大青少年健康成長。
督促監護令是檢察機關在辦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發現監護人存在管教不嚴、監護缺位等問題,影響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導致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時,督促、引導父母對孩子履行監護人應盡的職責和義務,保障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向監護人發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的檢察工作文書。(李佳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