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十萬!前鋒一企業不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被處罰!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2-04-14 10:00:39 編輯:陳蓉 點擊:
“我公司的網站被篡改了”“我公司的系統被攻擊了”“我的個人資訊被洩露了”發生這樣的事情首先譴責的是那些破壞網路環境的駭客,可是你有沒有想過企業自身的責任呢?
近日,前鋒網警在工作中發現,前鋒區一生産企業的電腦資訊系統被駭客入侵,並植入木馬對他人網站開展攻擊。
經查:該企業雖然制定了《網路安全資訊系統管理制度》,但未嚴格按照《網路安全法》的規定留存系統日誌六個月,日誌留存不完整;工作人員也未嚴格按照企業制定的《網路安全資訊系統管理制度》開展巡查和漏洞修復,未及時發現清理電腦資訊系統被植入的木馬,導致對外持續開展網路攻擊。
該企業的行為已構成不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依據《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和五十九條之規定,前鋒公安對該企業處罰款十萬元,對該企業負責人處罰款一萬元。
企業網路安全防護做得不到位除了給企業自身帶來經濟和名譽的損失,對平臺用戶來説也是一種災難。
在網路安全威脅不斷加劇的今天,網路運營者應當與公安機關攜手一道共同參與到網路社會治理中去,利用自身資源和優勢,積極履行社會道義,主動擔當社會責任,做法律法規的模範遵守者,做社會正氣的引領者,最大限度服務社會治安秩序管理,最大限度服務社會經濟發展,為創造清朗的網路空間貢獻力量。(前鋒區融媒體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