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仁壽:做好基層統計法治宣傳工作的探索與思考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2-12-28 09:56:58 編輯:田恒銘 點擊:
黨的二十大是一次高舉旗幟、凝聚力量、團結奮進的大會,對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強調“必須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作為基層統計調查隊,如何採取更加高效的措施做好統計法治宣傳工作,進一步提高依法統計意識,推進依法治統,值得深刻思考和探索。
準確把握統計法治宣傳重大意義
統計法治宣傳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體現。全面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具有基礎性、保障性作用。中國共産黨歷來高度重視統計工作,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先後印發了《關於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以下簡稱《意見》《辦法》《規定》),2021年9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又審議通過了《關於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的意見》。這一系列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推進統計法治建設的決心,充分體現了黨中央以零容忍態度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營造風清氣正良好統計生態的明確要求。加強統計法治宣傳,是堅持依法治國和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統計工作重大決策部署,旗幟鮮明講政治,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根本體現。
統計法治宣傳是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必然選擇。統計工作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晴雨錶”、“測量儀”、“指示器”和“風向標”作用,而統計調查工作的生命力在於數據的真實性。當前,黨中央、國務院對統計工作重視程度之高、制度出臺頻率之密、監管執法尺度之嚴前所未有;統計工作自身提高方法制度的科學性、提高統計數據的真實性、提高服務水準的壓力前所未有;國內外對統計數據關注度之高、要求之高、期盼之高前所未有。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嚴重違反統計法,影響統計數據品質,干擾、誤導依據統計數據進行宏觀調控決策,嚴重違背黨的思想路線,觸犯黨的紀律底線,透支黨和政府公信力,危害極大,必須從上到下、自始至終加以防範和懲治。加強統計法治宣傳,依法規範管理統計行為,堅決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不斷推動統計調查數據品質新提升。
當前統計法治宣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困難
法治宣傳人員力量有待加強。基層調查隊受機構編制限制,從人員構成看,大部分骨幹力量集中在統計業務領域,基層隊統計法治專職人員力量不足,再加上身兼多職,組織開展大型普法活動或製作普法宣傳作品的精力和時間有限,因此難以迅速拉近不同普法對象與《統計法》之間的距離,普法宣傳工作品質難以保障。
法治宣傳隊伍專業能力有待提升。面對新媒體的快速發展,基層調查隊缺乏熟練掌握新媒體技術的專業人才,運用新媒體技術製作法治動漫、短視頻等宣傳作品的實踐經驗不足,技術水準有待進一步提高。
法治宣傳手段有待創新。目前來看,法治宣傳大多數停留在利用“9•20”中國統計開放日,“12•4”憲法日,“12•8”《統計法》頒布紀念日重要節點,發放宣傳資料、懸挂宣傳橫幅等傳統形式上。這些宣傳形式雖然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宣傳手段老化、宣傳形式相對單一、較少運用多媒體等創新載體,法治宣傳覆蓋面、震懾力也十分受限,很難吸引大數據時代下社會公眾對法治宣傳的關注度。加之宣傳內容多是以統計法律條文中的原文為主,趣味性也不強,很難吸引公眾眼球,公眾的獲得感和參與度不高,沒有掀起社會公眾對統計法律法規的求知欲,導致統計法治宣傳的效果大打折扣。
法治宣傳廣度有待提高。不同普法對象有著不同的法治需求,普法宣傳應做到突出重點、因人而異。部分基層隊法治宣傳工作更多的是面向統計人員和調查對象開展的,對地方部門的領導幹部和單位負責人的統計法治宣傳教育還有缺失,使得統計法律法規的威懾作用發揮的還不夠充分。針對不同時期、不同層次和不同對象開展法治宣傳不夠精準,缺乏針對性。
做好統計法治宣傳工作的幾點建議
提高政治站位,讓法治宣傳“高度化”。自覺將統計普法宣傳工作放在國家法治建設的大局中進行謀劃和推進,充分認識做好統計普法宣傳對於防懲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充分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擴大統計法治影響力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提高做好統計普法宣傳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
勇於探索創新,讓法治宣傳“時尚化”。在運用好傳統宣傳方式的基礎上,勇於探索創新,積極擁抱新媒體,加大投入力度,加強微信公眾號、視頻號等新媒體的建設運作,製作更多高品質的普法宣傳作品,增加與受眾的互動交流,實現法治宣傳從“單向灌輸”向“互動溝通”轉變,提升宣傳效果。
加強人才培養,讓法治宣傳“專業化”。圍繞新媒體內容製作、平臺建設維護等關鍵環節,加強普法宣傳隊伍建設。建立相應制度機制,鼓勵青年幹部職工大膽探索、積極嘗試,主動運用新媒體開展宣傳工作,著力發現、培養和淬煉新媒體人才隊伍,促進統計調查系統新媒體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其在統計普法宣傳中的重要作用。
以黨建活動和專業培訓為依託,讓法治宣傳“常態化”。一是以黨建為引領,發揮調查隊“輕騎兵”優勢,堅持把統計普法宣傳貫穿于日常統計調查工作之中,以下鄉調查和訪戶為契機進行普法宣傳,打通統計普法宣傳的“最後一公里”,真正做到“業務工作開展到哪,普法宣傳就跟進到哪”,將統計法律法規宣傳滲透到統計調查工作全過程。二是建立統計法治宣傳骨幹隊伍,堅持以法治專題培訓、黨建活動、“法治+專業”培訓等形式,推進學法知法用法守法常態化制度化,“零距離”為調查對象普法宣法,答疑解惑排憂解難,不斷提升統計服務水準和服務溫度。三是積極與地方司法部門溝通協作,邀請法律專家顧問進行法律法規知識授課,為統計調查工作提供專業法律諮詢服務,充分發揮好專業人員在宣法過程中的“全覆蓋”作用。
打通普法宣傳渠道,讓法治宣傳“生動化”。一是弘揚法治精神,講好法治故事,用公眾聽得懂、易明白的“以案説法”形式,把統計法律規定的精神傳播出去,進一步擴大統計調查工作的宣傳覆蓋面。二是依託各類網站、抖音、微信等現代傳播平臺,精心創作通俗易懂的統計法網路宣傳文化産品,通過文字、圖片等形式開展靈活生動的網上宣傳,增強宣傳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統計法家喻戶曉,深入人心。三是充分發揮年輕人特長,運用新媒體技術集中力量製作法治動漫、短視頻等有説服力和感染力強的法治宣傳精品,讓統計法律法規活起來、亮起來,著力提升普法宣傳效果。(劉長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