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眉山市品質強市辦發佈了《關於開展第六屆眉山市政府品質獎評選暨往屆政府品質獎復評工作的通知》,正式啟動第六屆眉山市政府品質獎評選暨往屆市政府品質獎復評工作。第六屆眉山市政府品質獎設立組織獎4個、個人獎1個,申報截止時間為2022年10月30日。
評選範圍
該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製造業、工程建設業行業、服務業生産經營組織,鼓勵“專精特新”“獨角獸”“小巨人”、綠色低碳産業、新興産業企業參評。參評個人包括各類組織品質管理人員和品質相關人員、品質領域專家等。
申報組織條件
在眉山市行政區域內登記註冊,取得國家規定應取得的相關證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連續正常經營3年以上;生産經營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和産業政策要求;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滿3年並取得顯著成效,近3年主要經濟指標和社會貢獻程度居市內同行業或同類型組織前列;積極開展品質創新、標準創新和品牌創新,特別是在技術創新、管理創新、製造方式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等方面取得成效,創新成果在行業內有較大影響;近3年內無重大品質、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等事故,未發生因組織責任導致服務對象、用戶(顧客)投訴的突出問題;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無違法違規行為。
申報個人條件
在眉山境內從事品質管理或品質相關工作,對眉山品質事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恪守職業道德和社會誠信,無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品質意識和創新意識能力強,在所在組織或行業積極推廣應用先進品質管理理念、方法,對提高組織或行業品質水準和績效作出突出貢獻;在品質管理中形成卓有成效的工作方法和經驗,給組織或社會帶來突出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眉山市政府品質獎是全市品質領域的最高榮譽,授予品質管理水準卓越、自主創新能力突出、經濟社會效益明顯,具有顯著行業品質標桿示範帶動作用的組織以及品質工作成效顯著,對促進全市品質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自2012年以來,眉山市已開展5屆市政府品質獎評審,目前共有獲獎企業17家。(眉山市市場監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