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來臨後氣溫下降,有些群眾為了抵禦嚴寒總忍不住小酌幾杯,但飲酒後切勿駕駛車輛,否則危險將至、安全不在。近期瀘州市就發生了三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10月11日晚,龍馬交警在龍馬潭區石洞新區開展檢查時,發現一名女子涉嫌酒駕,後經檢測血液酒精含量為66.7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該名女子在接受檢查後,暗自讓丈夫接其回家,不想丈夫駕車途中與路邊車輛相撞,交警在查看現場時發現其身上也酒味甚濃,後經檢測血液酒精含量為125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經公安部門認定,女子因飲酒駕駛被處行政罰款、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6個月;男子因醉酒駕駛將被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考取,並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二:11月23日22時,盧某文駕駛小車行駛至合江縣少岷路時遇交警例行檢查,經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為57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目前交警部門已對駕駛人進行了相應處罰。
案例三:11月10日,劉某搭乘女兒駕駛摩托車行駛至敘永縣環城中路一路段時遇交警例行檢查,劉某試圖逃避檢測。經初測涉嫌酒駕後仍不願承認錯誤,後經抽血檢測結果為157.6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經公安部門認定,劉某涉嫌危險駕駛,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瀘州公安交警溫馨提示:酒可以禦寒,也可以暖心,但酒後駕駛太危險,切不可取,請廣大駕駛人不要以身試法,主動抵制酒駕,平安文明出行!(劉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