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瀘州公安交警通過梳理網路問政、微網志微信後臺,收集了11月廣大市民感興趣的車駕管熱點問題,現統一回復,有需要的市民可借鑒。
一、九座運營輕型客車能否油改汽?
市民購買的車輛能否進行油改汽需要諮詢改裝公司,車輛改裝完成後須攜帶機動車行駛證、車主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改裝公司提供的油改汽相關資料前往瀘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江陽區藍安路二段36號)辦理車輛變更登記備案,並交驗車輛。
二、車輛地址和駕駛證地址如何更換?
機動車駕駛人聯繫電話、聯繫地址等資訊發生變化,應當在資訊變更後30日內持身份證原件、機動車駕駛證原件、行駛證原件並駕駛發生資訊變化的車輛到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辦理備案業務。
三、省內外市申領的駕駛證如何在瀘州本地換領?
市民須先到縣級以上醫院完成駕駛人體檢後,可持身份證、駕駛證、1寸白底彩照2張就近選擇到車管二分所(龍馬潭區關口),川南自貿區政務中心車管窗口(龍馬潭區西南商貿城)辦理駕駛證轉入和期滿換證業務,另外也可以在交管12123APP上申請期滿換證,選擇郵寄的方式獲得換證後的新駕駛證。
四、舊車牌號可以保留幾年?
(一)按照公安交管“放管服”10項便民措施實施細則第七點第二款規定:原車登出、遷出、轉移後,保留原號的時限由一年調整為兩年;
(二)按照《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四條規定: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轉讓登記或者登出登記後,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機動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三)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在辦理機動車遷出、共同所有人變更、轉讓登記或者登出登記後兩年內提出申請;
2、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且使用原號牌號碼一年以上;
3、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劉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