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陽法院執行局順利執結一起標的額達1800萬元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既保障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盡可能地減少執行對企業正常經營所帶來的不良影響。
申請人瀘州某有限公司因被執行人四川某建築有限公司長期拖欠鋼材款,迫於無奈提起訴訟,雙方在法院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四川某建築有限公司需支付給申請人鋼材款本息、違約金等共計1800余萬元。因四川某建築有限公司未如期履行調解書確定的義務,瀘州某有限公司向江陽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中,承辦人在接到案件後第一時間通過網路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名下銀行賬戶進行全面查詢。經網路查詢反饋,被執行人名下有多個賬戶,為維護申請人權益,法院逐一將其凍結。同時,承辦人通過查詢關聯案件,反覆研究案情,判斷雖然被執行人涉案眾多,但多以終結或執行完畢結案,且被執行人目前仍在正常經營,應具備履行能力。
隨後,因被執行人四個常用銀行賬戶被凍結,無法進行資金流轉,主動與承辦人聯繫,經過承辦人多次釋法明理後,被執行人切實感受到強制執行的威懾力,認識到積極履行法定義務才是正確的選擇。
最終,被執行人將公司及關聯人員名下四十多處不動産作價1500余萬元抵償給申請人,並對餘款的還款問題與申請人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
近年來,江陽法院持續加強執行力度,促進被執行人儘快履行法定義務,以執行到位的“真金白銀”惠民生、暖民心,著力兌現勝訴者合法權益,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江陽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