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動 | 瀘州交警提示:天熱也須戴頭盔 駕車出行才安全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2-08-18 16:22:39 編輯:劉軍 點擊:
近段時間瀘州市頻繁出現高溫紅色預警,室外溫度高居不下,很多摩托車、電動車駕駛人因天氣炎熱選擇不戴頭盔出行,孰不知這樣大大增加騎行風險,同時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更容易加重後果。近期瀘州市就發生了5起因不戴頭盔受傷的交通事故,現予以曝光警示,請大家引以為戒。
7月10日,李某駕駛摩托車搭乘陳某行駛至合江縣白米鎮時,因酒後駕駛在路口與石某駕駛的小車相撞,摩托車上二每人平均因未佩戴頭盔而受傷。李某未在路口讓右側來車先行,且未佩戴安全頭盔加重了後果,承擔事故主責;石某遇路口未提前減速,承擔事故次責。
7月19日,羅某駕駛摩托車行駛至江陽區酒城大道瑞景路口時,因搶行黃燈與綠燈直行的韓某所駕駛電瓶車相撞。韓某與電瓶車乘客康某未佩戴頭盔,均受傷;羅某未確保安全通行,承擔事故全責。
7月26日,羅某駕車行駛至龍馬潭區胡市鎮時,與左方吳某直行駕駛的摩托車相撞,因二每人平均未佩戴頭盔,摩托車駕駛人吳某受輕傷、搭乘人員張某受重傷。
7月31日,劉某駕駛摩托車行駛至瀘縣雲龍鎮時,因在彎道跨越中心實線超車,與對向張某正常行駛的小車碰撞,劉某僅佩戴安全帽未戴安全頭盔,故在撞擊中安全帽被甩出致受傷。劉某因無證駕駛、在彎道處跨實線超車等行為負事故全責。
8月1日,田某駕駛小車行駛至江陽區通灘鎮石寨街村時,因路口轉彎時未注意觀察,與廖某直行駕駛的摩托車相撞,廖某因未佩戴安全頭盔受傷。小車駕駛人田某因觀察不足、轉彎未讓直行車先行,承擔事故全責。
正確佩戴頭盔可以有效保護頭部、減輕傷害,是對電動車、摩托車駕乘人員最有效的保護辦法。不戴頭盔頭部損傷率是戴頭盔的2.5倍,致命傷不戴頭盔是戴頭盔的1.5倍。為此,瀘州交警提示廣大駕乘人員:頭盔可以再換,生命不可重來,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天氣再熱也請正確購買、佩戴安全頭盔!(劉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