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王某與李某撫養費糾紛一案,經江陽法院審理,雙方達成調解,由被告李某支付拖欠五年的小孩生活費、教育費7萬元,並於2022年起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費1100元,但李某僅支付兩萬元後,便一直未予支付任何款項。為維護孩子的合法權益,王某遂向江陽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受理該案後,執行法官立即對被執行人李某的財産情況進行查控,查詢到其名下財産足以清償法定債務,但為了讓被執行人真正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及對子女造成的傷害,主動履行法定債務,執行法官暫未採取強制措施,而是對其進行耐心勸導,並明確告知其違法後果;同時,執行法官告知其擁有對孩子的探視權,希望其能為子女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環境。最終,被執行人李某向法院簽署承諾書,保證自覺履行,並全部兌現了拖欠的教育費和生活費5.4萬餘元,本案就此執行完畢,多年糾紛就此化解。
一直以來,江陽法院在執行中優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對撫養費糾紛案件的執行,並不簡單採取強制措施,而是以教育疏導為主,著力子女對親情的需求,助力被執行人對子女親情的回歸,但對於經多次勸導告知,仍拒不履責、違反承諾的被執行人,法院依法採取相應強制措施。接下來,江陽法院將通過各種有力措施,並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基層組織、教育機構聯動,預防化解涉未成年人糾紛,重鑄和諧家庭親情關係。(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