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民國結婚證》長啥樣?瀘州金融中心藏著一個“古法”世界

來源:川江號 時間:2022-05-31 17:46:37 編輯:陳宣海 點擊:
在瀘州城西金融中心樓上,有一個收藏著上千冊古代典籍的“法制文獻陳列館”。這是一個從1200多平方米辦公區域中單獨開闢出來的空間,置身於陳列館的長廊裏,封閉的玻璃展櫃中,安靜地擺放著從清代到新中國成立後的法制文書、典籍;墻壁上,挂著一張張經過裝裱的泛黃地契、協議和判決書等。

這裡,有清朝年間在瀘州出版的《古今法製表》;民國時期鄰里糾紛鬧進法院的判決書,律師當證婚人的結婚證……眾多失傳已久的古代律令、斷壁殘垣中的司法文書,濃縮了中國法制百年來的發展歷程,也讓人仿佛走進了一個年代久遠的古籍世界。

愛上收藏,看到法律古籍就邁不動腳

從瀘州市金融中心12號樓乘電梯上18樓,能看到一家律師事務所。走進辦公區,精心打造的走廊兩側墻上挂滿了微微泛黃的法律文本,訴狀、提票、鑒定書、庭審筆錄……走廊一側擺放著一排玻璃櫃,裏面存放著從清朝到當代跨越百年的法律書籍。駐足觀賞,似乎每一份史料都在訴説過去的時光。

收藏這些珍貴法律史料的,是該律師事務所主任趙勇。説起當初收藏的緣由,他講述了一段不為人知的往事。

趙勇説,不知是因為從小對法律的敬仰,還是受工作生涯中與法律朝夕相處的影響,20多歲進入法院任書記員、法警,2013年辭職後正式進入律師行列,自己一直對法律有關的古書、舊資料感興趣。看著它們,就能看到司法改革、律師行業發展的歷史。而最早收藏這些與法律相關的老物件,是從2007年左右開始的。

因為喜歡收藏,但凡出差到外地,趙勇就成了舊書、舊物市場的常客。瀘州的肖巷子,成都的送仙橋、五塊石、草堂北路都曾留下過他尋找古籍的身影。出差到省外,他也會在工作間隙去打聽當地的古玩市場和舊貨攤。

十幾年來,趙勇走遍了祖國的大江南北,用他的話來説就是“看到法制古籍就邁不動腳,非要買下帶走才甘心”,尤其是發現有關家鄉瀘州的藏品,他更是不惜代價地收入囊中。有一次出差到長沙,在當地古玩市場發現一張民國時期四川合江地方法院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他花3000元將其買下。

還有一次,聽朋友説吉林長春有一件偽滿州國時期的判決書,趙勇迫不及待地跑到成都去坐飛機。買藏品花了2000多元,但來回的機票和住宿的成本卻翻了好幾倍。

説起到處“淘寶”、專注收藏這件事,趙勇也曾受到家人和朋友的反對。大家都認為,對於收入並不高的他來説,這是一件不值得的事。“藏品價格都比較高,如果是畫作、玉器等藏品還有市場,但古時的法律卷宗、律師證、清代法律文本,怎麼看都看不到價值、意義在何處。”

但在趙勇看來,這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情,每一個藏品都記載了一個法律事件,這些事件又反映著當時的時代特色。

如今,因為這份熱愛,趙勇收藏的法制古籍已有上千冊,基本都是成套係的,吸引了不少同行前來欣賞、品鑒。

古籍故事,清朝年間瀘州有家出版社

“古籍是文明和歷史的縮影,經歷無數朝代起伏變遷,每一件藏品都有其自有的無窮魅力與獨到樂趣。”趙勇説,他收藏的法制古籍分為清代、民國、新中國三個部分,清代的法制古籍尤為珍貴,像《大清律例》《大清刑案會編整合》等都是成套係收集的。

在陳列館上千件典籍中,有不少是關於瀘州的。其中,《古今法製表》就是趙勇收藏的第一件藏品。這套書共十六卷,將歷代田賦、戶口、賦役、選舉、刑法等16個門類法令羅列在一起,通過列表形式分類,為研究歷代法令提供了便利。

趙勇介紹,這部古籍是在上海一個舊貨市場發現的,由孫榮所著,清末民初瀘州教育家陳鑄校對。而且,發行單位竟是瀘州學正署,印刷出版單位是凝光門內開智書局、紐子街宏道書莊。“當時很激動,沒想到瀘州在清朝時期還有出版社。經過幾番討價還價後,最終花了1000多元將其買下。”

在陳列館的墻壁上,一張民國時期的《合江地方法院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尤為矚目。該案件事由為:合江兩市民因瑣事發生互毆,一方將另一方告到法院。經檢察官調查,雙方互有傷害,故認為該案件應為不起訴,最終召集雙方調解後撤訴。

案件雖小,卻能從側面了解到民國時期的法律制度已在逐步完善。哪怕是針對民間一樁小案子,地方法院檢察官也會認真對待、謹慎調查,最後作出更為人性化的處理。

陳列館保存的古籍中,一張民國時期的結婚證書也很有意思。證書上面有四個字:鸞鳳和鳴。然後闡述兩位新人經介紹相識結婚,落款為證婚人嚴蔭武大律師的祝福。由此可見,民國時期領結婚證,律師作為見證人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陳列館的展櫃裏還存放著一本20世紀50年代的婚姻法。關於這部近代法律書籍,趙勇認為具有時代意義。“很多人以為新中國成立後的第一部法律應該是憲法,但實際上我國第一部法律是婚姻法,實行時間是1950年4月13日。”

從清代《古今法製表》到民國法醫鑒定書,再到改革開放後的律師工作證……一冊古法條、一紙舊訴狀,濃縮了中國歷代律法制度,見證了百年來的法制化進程。

律師情懷,收集藏品為傳承法制文化

收藏這件事,其實在趙勇還未進入律師行業時就已起步。一開始,主要是收藏清代以來的法制文獻或者判決書;進入律師行業後,收藏範圍擴大到律師題材的相關作品。

1911年,隨著辛亥革命推翻統治中國幾千年的君主專制制度,律師制度便在中國落地生根。100多年來,律師制度隨著中國社會的民主化進程不斷前行。這個過程留下的一道道歷史痕跡,可以通過一件件藏品去探尋。因此,趙勇認為“收集藏品就是保管律師文化”。

在眾多藏品中,有一張1952年司法部發佈的關於取締律師的通知,內容是取締黑律師及訟棍(指舊社會唆使別人打官司,自己從中取利的人)。

對於這件藏品,趙勇也有自己的認識:“不少律師只是將律師看作一種‘職業’,視為一種賺錢的謀生手段,以至於律師在多數人眼裏都是‘唯利是圖’之輩,對律師行業整體評價不高。究其原因,就是律師行業沒有它的文化傳承,也就沒有根基和靈魂。”

趙勇在他所寫的《善與惡》一文中,有這樣一段調侃自己的描寫:“可能是我覺得律師職業美譽度不高,我少有向人提起過我是律師……”

與法律打交道的近20年,見識了世間百態,更讓趙勇明確作為律師的底線和原則。“遵紀守法是前提,我會盡最大的努力在每一起案件中維護當事人的權利,同時保持對法律的尊重和敬畏。”

“律師工作會接觸很多人、很多部門,法律是否公正、進步,百姓對法律的需求和呼聲,可以説我們律師的感受最深刻。而看過去的實物和史料,更能感悟到如今的變化有多大,進步有多快。”趙勇説,自己是小人物,但希望有大情懷,借這些法律史料讓律師的發展全貌得以延續,讓社會大眾了解律師這一職業,也讓同行借鑒歷史經驗,去蕪存菁。

“目前,在國內還沒有人專門去收集整理律師相關題材的藏品,但這一收藏對於研究中國律師的發展和變遷很有意義。”趙勇説,即便在這條道路上還了無知音,但他依舊會走下去。

現在,文獻館陳列出的法律藏品僅有百餘件,還有1000多件沒來得及整理展出。趙勇希望日後律所發展壯大後,能建起一個成規模的“法制藏品博物館”,讓世人不忘記這些老物件背後的歷史,更不忘作為一名律師為人民服務的初心。

收藏意義,讓古籍文獻“活”起來

對於隱藏在鬧市區的這間“法律文獻博物館”,瀘州市政協委員、瀘州市博物館顧問胡瑤認為,傳統收藏主要是針對古玩字畫、金銀玉器等,像趙勇這種專門收藏法律文獻的愛好者在國內收藏界屬於小眾範圍。其法律文獻藏品大都屬於“人棄我取、沙裏淘金”。如果僅有一兩樣,或許價值不高,但收藏了上千件成體系的法律文獻典籍,已形成一個鮮明的收藏主題,為研究明清時期及民國年間的中國法制發展進程提供了比較完整的實物依據。

“這些法律藏品大多屬於鳳毛麟角,通過收藏,能讓它們不再被湮沒在歷史的塵埃裏。其文獻價值,遠遠大於經濟價值。”胡瑤説,每件藏品背後都有一段歷史故事,對現代人了解明清、民國時期的法律演變具有拾遺補缺的作用,“能將專業和愛好結合起來十分難得,但還需在收藏的基礎上進行系統分類、整理、研究,讓這些文物真正‘活’起來,發揮其學術功能和社會意義”。

趙勇説,推進古籍活化利用,讓古籍的價值充分發揮,就要用更新穎、直觀、生動的傳播方式,讓古籍裏的文字、文化、精神都“活”起來。他準備在以後辦案時,專門梳理藏品,寫一本書,通過對法律史料的挖掘,去窺探中國法制的演變歷程。“每個藏品的細節都要去深入研究,要自己先搞明白是什麼、為什麼之後,才能給大家講明白,這是很費神費時的事,也是一個自我學習的過程。我想為未來留下一份記憶、留下一份思考。”

也正是這個原因,趙勇拒絕了許多想要出高價將這些古籍用作商業用途的請求,即便是複印,在他看來,“只為裝裱門面,起不到這些古籍價值的作用,就沒必要答應。但若是為了研究這些藏品背後的歷史,哪怕是贈給他也無妨”。(曾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