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14時許,周某駕駛車輛行駛
5月1日,羅某駕駛車輛帶著三位
5月8日,李某駕車載著妻子和兩個孩子行駛至龍馬潭區港城大道時,方向盤突然無法轉動導致車輛失控,直接朝路邊護欄衝去,被護欄從中間貫穿。事故發生時,所幸李某的妻子和兩名孩子分別在副駕駛和後排靠窗位置睡覺,均躲過了刺入車內的護欄,且全員都係好安全帶,除李某妻子腳踝受傷外,三人都只是軟組織挫傷,有效減小了事故傷害。
3月20日,陳某駕駛摩托車行駛至龍馬潭區酒鄉路時,因分心駕駛竟然徑直朝前駛去,不料撞上路旁臨時停靠的貨車。經交警部門判定摩托車駕駛人陳某負主要責任、貨車駕駛人因違停負次要責任。事故中,所幸摩托車駕駛人陳某佩戴了安全頭盔,僅受輕傷。
4月14日,韓某駕駛車輛在江陽區酒城大道左轉彎時,與對向直行的電動兩輪車相撞。經交警部門判定駕駛人韓某因未在轉彎時讓直行車輛先行,負事故全部責任。事故中,所幸電動車駕駛人正確佩戴了安全頭盔,僅受輕傷。
瀘州公安交警提醒廣大駕乘人員:安全帶和安全頭盔是發生事故時有效保護生命的一道安全屏障,請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牢記“一盔一帶,安全常在”真理,才能保障安全防意外!(劉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