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船舶燃油抽樣檢測。納溪海事處執法人員強化船舶現場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檢查船舶油類記錄簿、船舶加油單據、輪機日誌、垃圾記錄簿是否清晰規範和完整有效,檢查船舶所用燃油是否符合品質標準,並使用攜帶型燃油檢測儀對船舶燃油進行含硫量現場檢測,確保船舶使用符合規定的低含硫量的燃油,避免對大氣造成污染。
督促船舶規範使用岸電。執法人員在現場巡航檢查中,督促船舶、碼頭按照國家規範建設岸電設施並申請船舶檢驗機構檢驗,檢查靠泊船舶在具備岸電供應能力的泊位停泊時是否嚴格按規定使用岸電(液貨船除外),進一步減少船舶運營過程中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同時納溪海事處也會同相關部門為使用岸電船舶在航行、停泊、作業等
督促船舶落實封艙管理。為加強長江幹線瀘州段船舶揚塵污染治理,納溪海事處通過電話提醒、VHF提示、遠端巡航和現場監督檢查等方式督促航行、停泊的運輸散發有毒有害氣體或者粉塵物質等貨物的船舶通過固定式艙口蓋或者油布等方式對貨艙實施封倉。
實施“零排放”船舶電子鉛封。持續深化船舶污染防治工作,進一步加強“零排放”船舶管理,通過“江船零排”APP對船舶生活污水直排閥、船舶生活污水排弦外閥、船舶油污水排弦外閥進行電子鉛封,嚴禁船舶污染物直排長江。
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積極宣傳《瀘州海事局關於長江瀘州段實施船舶污染違法行為舉報獎勵的通告》,鼓勵群眾對船舶使用不符合標準燃油、未配備防污染設備設施、生活污水直排等11類突出污染違法行為進行舉報,經查屬實給予現金舉報獎勵。
2022年,瀘州納溪海事處已開展船舶燃油抽樣檢測36艘次,督促110余艘次船舶使用岸電,通過電話提醒、VHF提示、現場監督檢查等方式督促232艘次航行、停泊船舶採取封閉貨艙措施,對25艘船舶實施了電子鉛封,發現和督促糾正各類問題13個。
下一步,瀘州納溪海事處將持續加大船舶污染防治和大氣污染防治監管力度,守護一江碧水浩蕩東流。(吳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