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服務提供者禁用亞硝酸鹽、禁食野生動物 瀘州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發佈消費提示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2-04-14 16:33:34 編輯:陳宣海 點擊:
瀘州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關於購買、食用散裝白酒和餐飲服務提供者禁用亞硝酸鹽、加強醇基燃料使用管理、不得採食加工銷售野生菌、禁食野生動物的消費提示

廣大市民朋友:

今年以來,全國多地發生食源性中毒和誤食誤飲亞硝酸鹽、有毒野生菌、醇基液體燃料導致人身傷亡事件,為提高防範意識,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就有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消費者應通過正當渠道購買散裝白酒和妥善處理飲用後的不適症狀

散裝白酒多為小作坊釀造,生産條件相對簡陋,是農村地區廣泛食用的酒類,可直接飲用也可製成泡酒。用餐時飲用散裝白酒、自製泡酒、不明來源酒水後,若出現醉酒症狀並同時伴隨畏光、復視、視力下降等視力損傷症狀,應當高度重視,及早就醫。應謹慎使用自製藥膳酒,不隨意相信所謂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藥性的情況下,盲目按秘方、偏方泡製酒飲用。

消費者應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白酒,注意選擇包裝完整、標簽標識符合標準的産品,不購買或飲用無食品生産許可證或小作坊備案證的白酒,切勿私自勾兌來源不明的散裝白酒,杜絕來歷不明的白酒流向餐桌。

二、餐飲服務提供者禁用亞硝酸鹽和嚴控使用腌製品

亞硝酸鹽中毒是指由於食用硝酸鹽或亞硝酸鹽含量較高的腌制肉製品、泡菜及變質的蔬菜引起的中毒,誤將亞硝酸鹽或者工業用亞硝酸鈉作為食鹽食用也可引起,也可見於飲用含有硝酸鹽或亞硝酸鹽苦井水、蒸鍋水後。亞硝酸鹽能使血液中正常攜氧的低鐵血紅蛋白氧化成高鐵血紅蛋白,因而失去攜氧能力,引起組織缺氧。

為防止誤食亞硝酸鹽中毒,禁止餐飲服務提供者採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包括亞硝酸鈉、亞硝酸鉀),嚴防將亞硝酸鹽誤作食鹽使用加工食品。必須使用正規企業加工生産的腌製品。

三、醇基液體燃料與散裝白酒要仔細辨別

醇基液體燃料是農村集體聚餐(含壩壩宴)普遍使用的燃料,因顏色和性狀與白酒較為相似,在不仔細辨認的情況下極易混淆,誤作白酒食用,引起中毒,危及生命。

農村集體聚餐時應使用專門的容器盛裝醇基液體燃料,在醒目位置進行標示,並及時提醒客人和消費者,市民朋友在聚餐時應細緻識別。如出現誤食情況,應馬上催吐並立即就醫。

四、嚴防食用野生菌中毒

春夏季是野生菌採食最多的季節,引起的中毒事件比較集中,野生菌中毒沒有特效藥可治,小則上吐下瀉,大則危及生命,廣大市民朋友應不採不食野生菌,不能用土法和憑經驗判斷野生菌是否有毒。

嚴禁學校食堂、單位食堂、大型會議活動等集體用餐及配送單位採購、制售野生菌類。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不得採摘、購買、加工、食用野生菌。出現野生菌中毒情況應第一時間送醫,並帶樣品,以便針對性治療。

五、禁止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其他陸生野生動物

禁止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有關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動物;禁止以家畜家禽名義食用野生動物;禁止食用“長江野生魚”“長江白魚”“長江鮰魚”等長江禁捕漁獲物,共同保護長江母親河。

廣大市民朋友一旦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可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若就餐後出現嘔吐、腹瀉等不適症狀,應及時就診就醫!

瀘州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