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市國資委、市經濟合作外事局共同推進企業年報公示工作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2-04-01 02:12:31 編輯:陳宣海 點擊:
近日,瀘州市市場監管局為提升企業的信用約束力,緊密圍繞“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與市國資委、市經濟合作外事局就共同做好企業年報公示工作相關事宜分別進行聯合發文。

據了解,依法年報是每一家企業應盡的法定義務。企業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陸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市場監管部門報送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通過登陸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社會各界能及時全面地了解企業資訊,能降低資訊不對等的隱患,更有利於共用共治。同時對企業來説,用公示系統報送年報,不僅節省時間,避免多頭報送,還可以積累信用,享受信用紅利,增強企業獲得感。

今年3月1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條規定:市場主體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公示或者報送年度報告的,由登記機關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若超過三年未履行年度報告公示或報送年度報告的企業會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會在銀行貸款、政府採購、招投標、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受到聯合懲戒。(瀘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