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龍馬潭公安分局交管大隊在龍馬潭區石洞鎮鹿福路開展酒駕夜查行動時,一輛麵包車涉嫌醉駕闖卡逃離,在郎酒大道被攔下後駕駛員劉某仍欲逃跑,交警控制住劉某帶往醫院進行抽血。最終劉某血檢結果為106.5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近日,敘永交警在敘永鎮定水橋路段進行交通檢查時,發現一輛二輪摩托車駕駛員有酒後駕駛的嫌疑,於是對其進行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53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交警已依法對其進行了
2月28日淩晨,李某駕駛二輪摩托車行駛至江陽區白招牌路國窖橋匝道時,與路沿發生碰撞,造成李某頭部受傷。經鑒定,李某事發時血液乙醇含量為156.6mg/100ml,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公安交警部門對三起酒後駕駛典型案例進行分析後發現,少部分駕駛員依然存在僥倖心理,且未從根本上認識到酒駕的危害性,從而不重視、不遵守安全行車規則!瀘州公安交警提醒:“開車不喝酒”是對自己生活的自律,“酒後不駕車”是對他人生命的尊重,請主動拒絕酒駕、醉駕,莫等出了事故方知悔恨。(劉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