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雅安市經信局、人民銀行雅安市中心支行、市財政局、市金融工作局聯合印發《雅安市“低碳貸”實施方案》《雅安市工業和資訊化領域綠色企業(項目)認定管理辦法》,創新推出“低碳貸”業務,聚焦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深化産融合作,引導金融資源向工業綠色低碳領域匯聚,助推全市工業綠色低碳發展,為建設川藏鐵路第一城、綠色發展示範市提供有力支撐。
“低碳貸”是指通過人民銀行再貸款資金、銀行自有資金,財政部門給予適當貼息,推動低碳企業(項目)獲取低成本(貼息後年利率不高於4.5%)融資的貸款産品。
“低碳貸”主要針對《雅安市工業和資訊化領域綠色企業(項目)名錄庫》內的企業(項目)。企業在獲得“低碳貸”後,根據貸款金額和貸款期限給予年化1%的貸款貼息,貸款期限不足1年的,按實際期限給予貼息。“低碳貸”業務續貸或展期的,可繼續獲得貼息支援。
針對貸款金額和貸款期限,單戶企業(項目)獲得優惠利率的貸款原則上不超過3000萬元;貸款期限原則上1年、最長不超過3年;1年期貸款到期後可申請續貸或展期,貸款原期限加續貸或展期的累計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雅安市“低碳貸”實施方案》自3月15日正式實施,有效期為2年。(楊宇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