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興縣為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通過強化組織引領,進一步完善基層組織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村級組織運作機制,為加快建設川藏鐵路第一城、綠色發展示範市貢獻寶興力量。
堅持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不動搖。全面實現“一肩挑”,一肩挑”實行率100%、足額選舉成功率100%,推薦人選當選率100%,完成“3個100%”目標,大幅提升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力。規範村級組織設置,對村(社區)黨組織設置進行集中規範,23個村黨支部升格為黨總支,同步指導村黨總支按規定設立下屬黨支部、黨小組,推動60名黨小組長擔任村(居)民小組長,佔比30.30%。加強培訓提能,以政治培訓為主線,全覆蓋對231名“兩委”幹部開展5天專題培訓,兌現120名幹部學歷提升補助資金24萬元,村組幹部大專以上學歷佔比超過40%。
堅持黨組織領導與村(居)民自治相結合。明確議事決策原則,村(社區)黨組織議事決策必須堅持以“兩個維護、民主集中、因事決策、嚴格程式、公開公正”為總原則,做到一事一議。健全村(居)務聯席會議制度,研究和商議本社區日常工作,聯席會議由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召集並主持,村(社區)“兩委”全體成員參加,不是“兩委”成員的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和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列席。聯席會議實行一事一議和民主集中制原則,贊成票超過應到會人數的半數,決定方為通過。做到“四議兩公開”,根據村級事項分類,納入“重大事項類”的村級事項由村(社區)黨組織提議,村級“兩委”商議,黨員大會進行審議,村(居)民代表會議決議。最後要依規公開表決結果和實施情況。
堅持黨組織全面領導本村(社區)的全盤工作。全面實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民委員會主任、社區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三個“一肩挑”,充分發揮村級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確保村級組織精簡高效。村(社區)黨組織對全局工作負總責,確定發展目標和工作要求。村(居)委會制訂年度工作計劃安排,經村(社區)黨組織審核同意後實施。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在“兩委”班子的領導指導下,制訂年度集體經濟發展計劃和收益分配方案,履行理事會的工作職責。統一考核。由縣委組織部牽頭,縣民政局、縣人社局、各鄉鎮負責,制定社區工作者年度目標考核評議辦法,注重工作實績和群眾評價,嚴格考核標準和程式,區分崗位實際,分層分類考核。
堅持黨組織領導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強化組織引領,築牢發展堡壘。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全縣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工作,把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作為一項基礎性、戰略性的重大政治任務,指導縣委組織部牽頭建立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聯繫會議制度,明確成員單位及工作職責,明確鄉(鎮)黨委是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責任主體,村黨組織是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主體,切實形成了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強統籌協調。建立每個行政村1名縣級領導聯繫指導、1個縣級單位幫扶推動、1名鄉鎮聯村領導牽頭、1個集體經濟組織具體實施、1名第一書記協助推進的村集體經濟發展“五個一”工作機制,選派35名第一書記、70名駐村工作隊隊員、22名選調生到村任職,從謀劃發展路徑、本土人才培訓、解決發展困難等方面給予村級幫助。探索“五種模式”,創新發展路徑。探索特色産業驅動型、景區發展拉動型、實體組織引領型、三資盤活開髮型、龍頭企業帶動型五種發展模式,充分發揮村集體經濟組織“市場主體”作用,鼓勵支援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經濟實體,增加壯大村集體經濟收入,截止目前已創收400余萬元。
堅持建立全方位監督體系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強化上級監督,鄉鎮黨委政府對村級重大事項,給予事前指導、事後監督,及時糾正不符合法律法規的事項。建立多維監督機制,推動村(社區)紀檢嚴格履行職能職責,督導落實工作責任清單,加強內部監督,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全體成員定期列席村(社區)聯席會議,對決議事項提出意見建議。明確紀律要求,明確不準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不準相互拆臺鬧不團結、不準擅自決策村級事務、不準違規參與“三資”管理、不準干預插手村級工程、不準參與非正常陳情、不準出現違章違建行為、不準擾亂社會管理秩序、不準發生消極怠工情形、不準借辦事之機吃拿卡要等“十不準”履職紅線。(寶興縣委組織部 楊豐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