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啟動“行政案件集中管轄試點工作”新聞發佈會,會議披露,德陽市從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轄試點工作。
跨區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的重大改革方向,是最高人民法院探索司法審判區與行政管轄區的有限分離,優化整合行政審判資源的重大舉措,其有助於完善行政訴訟體制機制,改善行政審判司法環境,提高行政審判質效。2021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關於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轄試點工作的批復》,批准同意德陽市開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區域集中管轄試點工作。
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王劍介紹,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德陽市集中管轄法院為什邡市人民法院,除旌陽區人民法院繼續審理其管轄行政案件外,今後,羅江區、廣漢市、什邡市、綿竹市、中江縣轄區一審行政案件將由什邡市人民法院集中管轄;非集中管轄法院保留原行政審判庭機構、職數及人員,非訴執行審查仍由原管轄法院繼續審查處理,立案審查仍在原管轄法院。
據悉,為了降低老百姓的訴訟成本,讓老百姓少跑路,在立案審查階段,仍是由非集中管轄法院負責審查、登記立案,對經審查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由非管轄法院處理。經初步符合立案條件的,由非管轄法院轉至集中管轄法院。在審理階段,德陽將多采取集中審理、巡迴審理的方式到非集中管轄法院去開庭審理案件。此外,還將進一步完善網上立案、電子送達等手段,讓資訊多跑路、讓當事人少走路,從而減少當事人的訴累。(張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