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推進包容審慎監管,柔性執法,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落實廣漢市“拼經濟、搞建設、抓發展”的發展目標,近日,廣漢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了《廣漢市市場監管領域 “首違不罰”及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2022版)》,並明確了具體實施要求。
《清單》依據《四川省市場監管領域“首違不罰”清單適用規則》以及德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管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並結合《行政處罰法》中關於輕微違法行為、首次違法行為等相關規定,梳理涉及市場監管職能的法律法規規章,形成94項不予處罰事項清單,逐一列明違法行為、適用條件和法律依據。
下一步,廣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加強工作督促指導,確保《清單》貫徹實施並實行動態調整。(黃成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