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阿壩縣疫情防控靜態管理期間實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2-08-25 16:44:09 編輯:肖婷源 點擊:
關於在阿壩縣疫情防控靜態管理期間
實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按照阿壩州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指揮部部署要求,為保障道路安全暢通有序,全州疫情防控各項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有關規定,對通往阿壩縣的所有道路實行交通管制,具體如下:
一、管制時間
2022年8月25日12時至阿壩縣靜態管理解除
二、管制區域
G347阿壩縣段,S217阿壩段、S452阿壩段。
三、管制措施
(一)在上述管制區域內,除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物資保障車、疫情防控車輛,身份證為阿壩縣居民的,其他社會車輛一律不準進入,過境車輛一律從管制區域外繞行。
(二)由於G213線近期車輛流量較大,為確保安全4軸以上貨車(含4軸)與其他車輛錯時通行。4軸以上貨車(含4軸)每日20:00-次日8:00通行;其他車輛每日8:00-20:00通行。
四、管制點設置
公安交警部門將在阿壩甲爾多、壤塘南木達、若爾蓋唐克、紅原安曲設置近端管制點,在汶川威州鎮、茂縣兩河口設置遠端分流點。
五、繞行線路
成都→汶川縣(經G213)→茂縣(經G213)→松潘縣(經G213)→若爾蓋縣(經G213)若爾蓋縣(經G213)→松潘縣(經G213)→茂縣(經G213)→汶川縣(經G213)→成都
六、溫馨提示
望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守規定,支援並配合做好本次臨時交通管制,保障防疫工作的順利進行。對違反規定、不聽勸阻通行的車輛及違反本通行規定的,由公安交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規定,對機動車違反交通管制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予以罰款1000元(違法代碼1078)的處罰。
特此通告。
阿壩州公安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