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建設政治堅定、能力過硬、作風優良、奮發有為的幹部隊伍,峨眉山市堅持教育、管理、監督並重,從嚴管理監督幹部。
強化幹部經常性教育。以理想信念、政治理論、道德品行教育培訓為重點,業務知識、科學人文素養等方面為輔,開展學習教育培訓,幹部每年累計參加教育培訓時間不少於12天或者90學時。堅持談心談話制度,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之間、班子成員和黨員之間、黨員和黨員之間經常性開展談心談話,做到“六必談”,即幹部隊伍中出現不團結不和諧問題時必談、幹部在遇到困難或挫折時必談、幹部崗位變動或職務升降時必談、幹部廉政勤政方面群眾有反映時必談、幹部因違規違紀受到問責時必談、幹部有其他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時必談。
強化幹部日常管理。落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黨員、領導幹部須代表黨組織發表主張或作出決定、按照規定需要請示的涉外工作交往活動、轉移黨組織關係、因故無法履職等需要報告的事項時,應按照規定採取口頭或書面方式進行請示報告。加強幹部因私出國(境)管理,按“一事一報”原則,科級及以下幹部因私出國(境),原則上每年不超過2次。同時,規範幹部在社會團體、企業兼職行為,對幹部兼職數量、任期、年齡、履職情況以及是否取酬等情況進行審核。
強化幹部日常監督。建立群眾舉報網路,通過設立舉報箱、“12380”舉報電話、舉報網站、不定期暗訪等方式,強化對幹部“八小時以外”行為的監督。根據職權範圍,梳理髮現幹部在履職過程中發現的苗頭性、跡象性、傾向性問題,採取廉潔風險積分管理,對積分在預警線以下的幹部,分別實行廉政預警,並記入幹部廉政檔案,定期進行分析研判,提出整改要求。聯合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巡察、綜治、公安、計生、審計、信訪等幹部監督職能部門,及時溝通、交流、通報資訊,研究制定加強幹部日常管理監督的辦法和措施,增強監督工作合力。(童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