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井研縣檢察院對11起危險駕駛案件適用速裁程式提起公訴,從受理到提起公訴平均用時僅3天。
該11起危險駕駛案由井研縣公安局集中移送審查起訴。經審查,11起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犯罪嫌疑每人平均自願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式適用條件。承辦檢察官充分聽取犯罪嫌疑人和值班律師意見,在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權利基礎上,依法簡化辦案流程及文書製作,並集中對11名犯罪嫌疑人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井研縣檢察院將11起案件集中起訴至法院,並建議適用速裁程式集中審理。庭審中,審判員簡化庭審環節,集中審理並當庭作出判決,對井研縣檢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均予採納,11名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服判。
這是井研縣檢察院適用速裁程式小案快辦的一個縮影。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實施以來,井研縣檢察院充分認識認罪認罰制度對於提升訴訟效率、節約司法資源的重要作用,牽頭擬制並與公安、法院、司法局會簽《認罪認罰刑事案件速裁程式實施辦法》,開闢速裁案件綠色通道,簡化辦案流程,近七成認罪認罰案件適用速裁程式辦理。同時探索集中受理、集中訊問、集中起訴的“一站式”辦案模式,有效縮短辦案時間,節約了司法資源,實現公正與效率雙贏。(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