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三大隊為持續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築牢轄區交通安全防線,保障人民群眾出行安全,以“減量控大”“護旗”等專項行動為契機,強化對酒駕、毒駕、無證駕駛等重點違法查處力度,落實多項交通安全管理和事故預防措施,大力營造良好道路交通環境。
2021年12月8日,三大隊執勤民警在樂宜高速公路犍為南收費站開展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專項整治夜查統一行動。21時54分許,一輛車牌號為川L2***0藍色小型轎車緩緩下站,民警在對其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一身“濃濃的酒精味”散發出來。民警對其進行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經檢測,駕駛員血液中酒精濃度達到103mg/100ml,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民警隨即將其帶到醫院抽血檢驗並口頭傳喚至警務室接受調查。
經查,駕駛員周某駕車同朋友一起從犍為出發到馬邊聚餐,期間喝了幾瓶啤酒,感覺意猶未盡,就商量回犍為再吃個夜宵。因所乘人員均喝酒,唯一的女友未喝酒但只持有C2駕駛證,周某想著都這個時間節點了,應該沒有交警執勤,又是高速公路上行駛,路況很好,自己頭腦還很清醒,便抱著僥倖心理駕車回犍為,未曾想剛出收費站即被查處。
周某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達到醉酒標準)的嚴重違法行為,已觸犯刑法,將面臨拘役1-6個月並處罰金,吊銷駕駛證且5年之內不得重新報考的處罰。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當中。駕車不是兒戲,酒後別當司機,駕駛員應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