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承載著一個家庭的希望。開開心心入園,平平安安回家,是每一位家長、老師,乃至廣大群眾的真切希望。值此第十個全國交通安全日來臨之際,樂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發佈了《守法規安全行——小學生篇》。
青少年兒童是祖國的未來和家庭的希望,正如每一片青春的綠葉,都需要陽光來呵護。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道路交通安全面臨巨大壓力。涉及學生(幼兒)的交通事故時有發生,給許多家庭造成莫大的傷害。因此,預防和減少中小學生(幼兒)交通事故的發生,創建平安校園,加強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增強中小學生(幼兒園)的交通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範能力,需要社會、學校和家庭的多方共同發力。樂山市教育局與樂山市公安局向全市中小學生及家長髮出如下倡議:
一、學法知法。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出行常識,樹立交通安全文明意識,增強交通法治觀念,並積極參與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宣傳活動,爭當交通安全宣傳員,積極營造平安和諧的校園環境。
二、遵法守規。養成文明交通行為,行人走人行通道,不做"低頭族",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不在道路上嬉戲打鬧。未滿12周歲的孩子不能駕駛自行車、未滿16周歲的孩子不能駕駛電動自行車、無證不得駕駛摩托車。
三、文明乘車。乘坐公交車時,應站在站臺或人行道上等候,車輛停穩後,遵守"先下後上"的規則。駕乘電動自行車、摩托車要佩戴安全頭盔,倡導騎自行車佩戴防護頭盔。不乘坐農用車、電動三輪車和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機動車出行。
四、家校聯動。廣大家長要帶頭遵守交通規則,為孩子樹好榜樣和表率,積極配合學校和老師做好出行安全教育,共同監督,及時舉報"黑校車",教育孩子拒絕乘坐"黑校車"、無牌無證、超員、貨車、拖拉機等車輛。
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工作亟需學校、家庭和交通管理部門的密切配合,積極爭取社會各界的重視支援,讓多方攜起手來,戮力同心,群策群力,立即行動,共創良好交通環境,為莘莘學子築起一道暢通、文明、和諧的安全屏障。(胡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