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犍為縣聚焦農村聚居點重建輕管、黨組織領導力弱化、自治能力不足等問題,通過體系重構、黨建引領、自治提能三大舉措,推動農村聚居點實現“由亂到治”,治理難題得到有效破解。
體系重構增動力。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落實鎮政府的治理主體責任,組建由包片領導+聯村幹部+村(社區)幹部組成的工作隊,按照“一點一隊”原則向聚居點全覆蓋派駐。按照行業管理原則明確縣級有關部門的治理協助責任,推動住建、綜合執法、水務、生態環境等部門將工作觸角延伸至農村聚居點,及時解決水、電、氣等基本生活問題。明確聚居點所在村(社區)和居民戶籍所在村(社區)的關係,劃清各方管理權責。將治理農村聚居點納入鎮、部門黨委(黨組)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考核內容,將治理情況納入所在村(社區)年終目標績效考核,推動構建“縣-鎮-村-聚居點”縱向貫通、橫向互補的治理體系。
黨建引領聚合力。選優配強聚居點黨組織書記,推行聚居點黨組織書記和自治管理委員會主任“一肩挑”,確保黨對聚居點治理工作的全面領導。強化組織覆蓋,打破原有行政區劃為單位的黨組織設置模式,分類設置聚居點黨支部12個、樓棟黨小組34個。落實鎮黨委派駐黨建指導員制度,每個聚居點落實1名鎮黨委委員定點聯繫指導。推廣“黨員責任田”,劃分黨員責任區域,主動收集居民家政、醫療等需求,提供“功能表式”暖心服務。推行“雙向培養、交叉任職”,積極吸納聚居點內離職村幹部、退伍軍人、優秀農民工等進入聚居點黨支部工作,採取黨組織推薦、居民公選等方式,優選熱心公益事業的黨員、居民擔任樓棟(單元)長,確保“組織建到家門口,黨員服務到身邊”,以黨的建設引領聚居點治理各項工作。
自治提能添活力。強化聚居點規範管理,採取“集中公示+書面送達+微信推送+網站公開”四位一體公開模式,定期向群眾公開訴求辦理、物業管理、財務使用情況。由聚居點黨組織牽頭,定期組織自治管理委員會、樓棟長、黨員、居民代表等召開聯席會議,建立事務共商、矛盾調解、民主評議等三項機制。設立環衛、治安、便民代辦等“微治理”小分隊80余支,與“興小旺”“媽媽家”“伊米陽光”等智慧服務、生活服務平臺合作,探索志願服務積分兌換模式,引導居民主動參與志願服務。動員退休老黨員、離職村幹部組建“睦鄰理事會”,參與紅白喜事協辦、鄰里糾紛調解等,實現“聚居點的事情自己辦”。(犍為縣委組織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