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小僥倖” 險釀隧道“大火災”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1-10-18 15:46:05 編輯:王衛東 點擊:
10月17日晚,高速公安成功處置一起隧道的火災險情,而這起火情的起源,來自駕駛員胡某某的一個“僥倖”之舉。

10月17日晚7時許,四川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十大隊接到報警,稱在S76沐馬高速馬邊往沐川方向,大梗上隧道內冒出大量濃煙,能見度極低,疑似有火災發生。接報後大隊高度重視,一方面立即關閉馬邊收費站防止社會車輛駛入,另一方面聯繫消防部門迅速趕往現場處置。經過30分鐘的處置,火情基本排除,而民警在勘察起火點時發現了疑點:起火點附近堆放著大量紙箱,有乾粉滅火器的使用痕跡,現場還遺留有香蕉等貨物——很明顯,這起火情是因為某輛貨車貨物燃燒後拋擲起火紙箱引起的。經過監控調取,民警鎖定了車牌號為川L的一輛輕型欄板貨車,並通知駕駛員到大隊接受處理。
原來,駕駛員胡某某,樂山人,平時在馬邊和樂山拉貨為生。17日晚胡某某和朋友一起開車送貨,途經大梗上隧道時不知什麼原因,車輛運載的紙箱冒出濃煙,胡某某情急之下,將車輛直接停在了行車道上,後方未擺放任何標誌的,就拿起路邊的滅火器開始滅火。在滅火期間,由於擺放不規範,後方多輛來車緊急避讓,險些發生交通事故。火勢稍微小一點以後,知道自己“闖禍”了的胡某某抱著僥倖心理駕車駛離,卻將自己車上還帶著火星的紙箱遺留在了現場。幾分鐘後紙箱的火星復燃,這才導致了開頭的一幕發生。
此次火情位於高速公路隧道內的電纜溝蓋板附近,一旦電纜被燒燬,後果不堪設想,所幸公安和消防及時撲滅,未造成嚴重後果。10月18日,四分局十大隊傳喚駕駛員胡某某到大隊部接受處理,對其不顧自己和他人安全、發生火情後不報警的行為予以了嚴厲批評,並依法對其開具處罰決定書,胡某某因車輛發生故障後不按規定擺放警示標誌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車輛在隧道內發生故障後,應儘量將車輛停放在高速公路的緊急停車帶內而不是停在路中間;確實無法挪動的,應打開雙閃燈,並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在後方設置警示標誌,車內人員迅速轉移至安全地帶。高速公路發生車輛自燃等火情應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或消防部門報警,切勿存“僥倖”心理自行處置。因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及時報警導致火災産生嚴重後果的,將可能因此被追究相應行政甚至刑事責任。(龔恩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