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逃避電子眼抓拍,雲南昭通一男子故意不掛號牌上高速被查還狡辯,最終還是在後備箱裏露了馬腳,難逃法律的嚴懲。
9月6日10時21分許,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隊樂山警務責任區民警在成樂高速樂山北收費站執勤時,發現一輛白色奧迪小型汽車前後均未懸挂機動車號牌,遂攔下該車進行檢查。民警詢問駕車男子為何不按規定懸掛號牌,他支支吾吾,眼神游離不定,不敢直視民警的眼睛,對民警辯稱“自己剛買的新車,還未申領到號牌。”民警要求男子出示駕駛證和臨時號牌時,他説走得匆忙,臨時號牌忘在家裏了。民警通過網上核查男子資訊,發現與男子所説有出入,該車號牌應該已經領到手。民警認為駕駛員此舉存在問題,便要求駕駛人高某某打開該車後備箱做進一步檢查。高某某極不情願地打開後備箱之後,經過民警仔細檢查後在其後備箱裏發現了一副雲CLF7××的機動車號牌。在事實證據面前,高某某承認了未按規定懸挂正式機動車號牌的交通違法事實。據了解,今天從成都到樂山時,為了逃避高速公路上的電子眼抓拍,便心懷僥倖將申領的號牌放在後備箱,當遇到民警檢查時,本想編個理由矇混過關。高某某後悔不已,表示以後一定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民警對高某某實施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挂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指出其機動車不懸挂機動車號牌所帶來的危害,使其認識到了實施違法行為的嚴重性,並依據法律法規,對高某某作出罰款2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嚴厲處罰。
新車購買後應及時上牌,未上牌且無臨時號牌不得上路行駛。車輛一旦上牌,臨時號牌即作廢。未上牌的車輛,加大了道路交通安全的事故隱患,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産安全,嚴重擾亂道路交通秩序。(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