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1日施行《長江保護法》以來,樂山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依據《長江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嚴厲打擊、整治長江流域非法捕撈和違規垂釣行為,有效維護了市中區江河生態。
一是破獲在天然水域電魚、使用禁用漁具捕魚等非法捕撈水産品案件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9人,至目前已移送起訴3起7人。二是聯合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主管部門常態化開展執法檢查活動,檢查河道水域、水産市場及售魚餐館等涉漁場所,共收繳“一人多竿、一線多鉤”等違規垂釣魚竿80余根,收繳並放生漁獲物9.2千克,漁業行政處罰8人,行政罰款累計5000余元。三是在執法檢查過程中,向相關業主、從業人員及周圍群眾宣傳《長江保護法》及“十年禁捕”相關法律法規,同時社會各界發放“長江禁漁”各種宣傳資料計80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社會反響。(魯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