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一男子因飲酒駕駛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卻仍心存僥倖駕車上高速,被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隊查處。
當日11時41分許,一輛車牌號為川A小型汽車從成樂高速公路成都至樂山方向駛入樂山北收費站,樂山警務責任區執勤民警對該車進行例行檢查。當要求駕車男子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接受檢查時,男子稱未攜帶駕駛證,隨後民警要求駕駛員提供身份證,然後執勤民警通過查詢發現該男子駕駛證還處於暫扣期間。詳細詢問駕駛員王某暫扣原因,駕駛員稱今年6月份因酒後駕車,駕駛證被交警部門暫扣。執勤民警向其解釋駕駛證暫扣期間駕車的嚴重危害,王某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承認了自己的違法行為,並道出了事情的原委:他與妻子從成都出發到樂山辦事,妻子駕車快到夾江服務區時,因身體感到不適,便駛入服務區休息。他明知自己的駕駛證被暫扣期間不能開車,為了趕時間不影響辦事,便心懷僥倖心理駕車駛往樂山,哪知剛出收費站便被交警逮住了。隨後民警對駕駛員王某駕駛證被暫扣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進行安全教育並依法給予相應處罰。
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屬於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不僅威脅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産安全,同時嚴重擾亂了道路交通秩序。駕駛證被暫扣期間是不能駕駛機動車上路的,不要存在僥倖心理認為這樣不會被交警查到,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凡是違法違規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