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證會結束後,當事人現場表態時説道:“非常感謝檢察院召開這次聽證會,我一定吸取教訓,以後絕不會再犯,我作為沐川的一份子,也有責任保護我們沐川的生態環境,回去也要告訴村民,不能非法捕魚……”
這是發生在四川省樂山市沐川縣人民檢察院召開的公開聽證會上的一幕。
為深化檢務公開,增加辦理公益訴訟案件透明度,提高檢察機關司法公信力。8月12日,沐川縣人民檢察院就吳某某非法捕撈水産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舉行公開聽證。聽證會由縣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朱勇主持,邀請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相關人員參加。
經查明,2021年3月17日,吳某某在沐川縣永福鎮永興村2組地界的河道內,于禁漁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撈水産品共計33條。經認定,吳某某非法捕撈行為造成了水生生物生長髮育受阻和繁育終止的損害。鋻於當事人認罪悔過態度誠懇,願意支付生態修復費用,購買魚苗增殖放流,縣檢察院與吳某某簽訂了訴前和解協議,擬對其公益訴訟案作終結審查。
聽證會上,承辦人詳細介紹了案件辦理情況及認定的案件事實和證據,闡明瞭擬對該案作終結審查的理由和依據。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圍繞當事人吳某某採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撈水産品的危害及後果發表專業意見。聽證員從檢察機關辦案的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出發,闡述了客觀公正的意見和建議,表示訴訟不是目的,公益才是目的,檢察機關通過辦案,構建司法+生態修復的辦案模式,參與社會治理,社會效果很好。
最後,當事人當場認罪認罰並承諾將主動履行生態修復責任。經評議,聽證員一致同意終結吳某某民事公益訴訟案的審查。整個聽證過程有條不紊,秩序井然,各位聽證員給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
近年來,該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按照“應聽證盡聽證”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紮實推進檢察聽證工作,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今後,該院將從服務沐川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的大局出發,推動檢察聽證活動常態化,不斷拓寬聽證範圍,以檢察聽證提高案件辦理質效,為法治沐川貢獻檢察力量。(何霞 劉曦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