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是社會治理的基本單元,也是社會治理的主戰場。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把資源、服務、管理放到基層,把基層治理同基層黨建結合起來。最近,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這是新形勢下指導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明確提出了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新目標、新任務、新舉措。近年來,華鎣市以黨建領航基層治理創新,構建起以黨組織為核心、多方力量共同參與的社區治理新格局,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為城鄉社區治理提供了可借鑒、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打造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城鄉社區治理“華鎣模式”。
加強基層群眾自治
健全自治體系。高品質完成第十一屆村(居)“兩委”換屆工作。一次性選舉成功率達100%,其中書記主任“一肩挑”村(居)達105個,佔比98%。選舉産生村(居)“兩委”成員797名,村(居)民代表3743名,村(居)民小組長783名,實現學歷、年齡“一升一降”,並注重培養使用年輕幹部和女幹部,大力推動村(居)班子年輕化、知識化和專業化。健全村級配套組織。推選産生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107名,建立健全人民調解、治安保衛、環境衛生等村(居)委會下屬委員會成員及村(居)民議事會、村(居)民理事會、紅白理事會等自治組織642個。
激發自治活力。規範議事協商制度。豐富協商議事形式和活動載體,落實村(社區)重大事項“四議兩公開”制度,累計公開村(居)務603次,召開村(居)民小組會議1360次,開展村(居)協商活動632次,解決具體事項576項。完善自治載體。梳理形成村(居)務公開指導目錄,規範公開形式和內容,指導全市107個村(居)建立“紅黑榜”制度和清單,修訂形成務實管用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
完善監督體系。制定村(社區)“兩委”班子監督管理辦法,印發《華鎣市加強“一肩挑”村(社區)書記監督管理十條措施》,推行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建立村(社區)“兩委”班子主要負責人年底述職、任前廉政談話、重大事項報告、經濟責任審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進一步強化對“兩委”班子的監督管理。
提升隊伍能力。實施村(社區)人員“素質提升行動”,完成“一肩挑”人員集中培訓,幫助提升抓發展、服務、治理能力。推進社區專職工作者職業化建設,出臺《華鎣市社區工作者職業化管理實施意見(試行)》,建立社區工作者4崗13級薪酬體系,完善社區工作者選任招聘、人員配備、管理監督、教育培訓和考核評價體系。制定村級民事代辦制度,兌現“方便群眾辦事”改革承諾。
厘清權責邊界。建立工作事項準入制度。明確城鄉社區依法履職事項指導清單23項、協助辦理事項指導清單43項、工作負面事項清單7類,進一步厘清城鄉社區工作權責邊界,有效促進政府部門依法辦事和城鄉社區依法自治有機融合。規範村(社區)辦公服務場所掛牌及臺賬證明。嚴格規範村(社區)辦公服務場所掛牌,避免“兩項改革”後各部門競相掛牌亂象。結合“城鄉社區萬能章”專項治理行動,逐步建立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出具證明的規範化制度體系和長效機制。
試點帶動典型引領
首批省級城鄉社區治理試點單位確定古橋街道為“社區服務項目化”試點街道,古橋社區為“社會組織參與型社區”試點社區、廣華大道社區和杜家坪社區為“便民服務型社區”試點社區,走出了一條社區治理新路。
古橋街道。通過搭建 “三橋”(社區大黨委共治之橋、黨員小管家自治之橋、老協先鋒隊協治之橋),推動社區治理“三變”(變“獨唱”為“合唱”、變“被動”為“主動”、變“看戲”為“演戲”),形成了“黨組織統籌協調力量參與基層治理,黨員小管家(網格員)精準收集群眾需求和基層治理中的難點、痛點,社會組織靶向提供服務、引導居民主動參與基層治理”的治理模式。
古橋社區。探索社工、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的“三社聯動”治理模式,開展社會工作服務試點工作,引領培育社會組織積極參與社區社會治理,共同助力提高社會治理水準,提升居民歸屬感和幸福感。
杜家坪社區。堅持“黨建引領、多元參與、真情服務”原則,建立黨建聯席會議制度、多元化參與矛盾糾紛化解機制,提供全方位便民服務,構建協同聯動社區治理新格局,打造和諧、共治、共用、幸福家園。
廣華大道社區。依託工業園區,以“社企共融搭平臺,賦能園區促就業,大手小手一起牽”為目標,實現雙向供需服務,提升居民就業能力,開展各類便民服務,促進居民生活水準、生活品質、幸福指數不斷攀升。
創新城鄉社區治理
堅持黨建引領治理。全面推行社區書記、主任“一肩挑”和“兩委”成員交叉任職。積極推動居民小區、老舊院落、城市街區等社區基礎單元設立黨組織。在社區黨組織的領導及社區居委會指導下,成立社區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完善“社區呼叫、街道吹哨、部門報到”機制,發揮黨員在社區治理中的帶頭作用,提高群眾社區共治參與激情。
實施社區親民化改造。聚焦社區重難點問題,大力發掘社區本土文化,將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建成黨在城市基層的堅強陣地、黨員群眾的溫馨家園。制定個性化改造方案,完成城區社區黨群服務中心親民化改造70%以上。
推進城鄉社區服務供給。整合社會保障、勞動就業、社會救助、教育衛生、養老育幼、殯葬禮儀、助殘康復、法律服務、社區矯正等公共服務進社區。加快推進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建設,推進網路互聯、資訊共用、業務協同,實現“一門式”服務。鼓勵社區居民成立志願服務隊和各類“微組織”,提升自我服務能力。加強基層民主協商,提高社區居民議事協商能力。深入開展小區分類治理,提煉總結小區治理模式。
探索“三社聯動”治理模式。加強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試點打造雙河、古橋街道社工站2個,孵化社會組織1個。推進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全面直接登記,優先培育和引進一批能夠承接社區服務的社會組織,已孵化培育功能服務型社會組織6個、興趣愛好志願服務型社區社會組織6個。整合行業部門資源,推行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引入社工、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
開展平安社區建設。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鞏固充實鄉鎮(街道)、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完善基層治保會建設,在社區設立治保主任,履行警務助理職責並指導網格員開展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務和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在每個社區配備1名法律顧問和“一警兩輔”,實現107個警務責任區網格員隊伍和視頻監控全覆蓋。建立公共安全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健全公共安全隱患常態化排查整治機制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
當前城鄉社區基層治理面臨服務設施亟待完善、基層工作力量不足、社會組織匱缺、居民參與意識不強等困難和問題。
服務設施亟待完善。近年來,華鎣市城鄉社區綜合便民服務設施雖得到了一定改善,但由於在城鄉社區基層治理上長期投入不足,仍然存在部分村(社區)辦公場地老舊,缺少公共服務場所的現象,基層村(社區)綜合服務承載能力偏弱,制約了服務品質提升。
基層工作力量不足。由於基層工作條件艱苦、待遇較低、勞動強度大,以及受傳統就業觀念影響,優秀人才到基層服務的意願不強,社區專職工作者配備力量不足,尤其是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發生後,很多社區面對繁雜的工作已是超負荷運轉。同時,一些社區工作者觀念陳舊,工作方式方法簡單,缺乏社區治理知識和經驗,難以適應現代城鄉社區治理要求。
社會組織匱缺。轄區社會組織尤其是社區社會組織孵化不足、培育不夠,甚至處於嚴重匱缺境地,有限的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方面參與度低。
居民參與意識不強。社區治理在一定程度上還停留在政府自上而下運動式推進,部分居民參與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識與發達地區相比還有差距,參與的積極性不高、歸屬感不強,容易導致城鄉社區治理成為政府的“獨角戲”。
城鄉社區治理要以居民需求為導向、改革創新為動力、服務提升為關鍵,全面提升城鄉社區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慧化、專業化水準,才能將城鄉社區建設成為和諧有序、綠色文明、創新包容、共建共治共用的幸福家園。
要進一步健全城鄉社區治理體系。發揮好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基層政府作用、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基礎作用、社會力量協同作用,推進社區精準分類、精細治理,鼓勵基層群眾積極參與社區事務,由過去的被動接受管理轉變為主動自我管理,共同解決社區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方面的問題,形成共建共治共用的城鄉社區治理格局。
要進一步實施基層服務設施升級工程。統籌財政投入、項目整合、社會支援等資金,分步對城鄉社區綜合便民服務設施、活動場所等進行改造升級,完善功能設置,努力把基層活動場所建設成為黨員活動中心、村民議事中心、便民服務中心、教育培訓中心和文化娛樂中心。
要進一步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建設。積極探索用人機制,擴寬基層工作者選配渠道,培育一批“敢治、能治、善治”、願意紮根社區踏實做事的基層幹部人才隊伍。加強對社區工作者的教育培訓,提高其依法辦事、執行政策和服務居民能力。大力培育發展各類社會組織,切實發揮他們在專業領域的強大服務作用,真正滿足人們對美好生活的追求。(杜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