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安市印發《廣安市損害營商環境行為問責辦法(試行)》,著力提升全市市場投資、科研創新、要素保障、法制建設水準,助推廣安加快融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促進廣安民營經濟高品質發展。
明確問責對象。對全市各級行使公權力的單位和個人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陽奉陰違、推諉塞責、作風不實、服務不優、效率不高、失職瀆職,損害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組織等各類市場主體和公民合法權益,對營商環境造成損害或不良影響的行為實施問責。問責對象包括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對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經依法授權具有公共事務管理服務職能的其他組織、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及其工作人員實施問責的,參照該辦法執行。
確定問責情形。該辦法明確在擴大開放合作、促進招商引資、改進政務服務、優化營商環境等工作中,具有落實減稅降費等涉企政策不力、對工作人員損害營商環境行為包庇護短、違法設定涉企行政許可、“新官不理舊賬”不解決涉企遺留問題、違規設置涉企收費項目、違規設置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違規干預插手市場主體自主生産經營活動、向投資者違規違法作出政策承諾或不履行政策承諾、不履行或單方面強制要求以特定方式履行與市場主體簽訂的協議、人為設置障礙變相歧視民營企業、對市場主體搞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違規干預插手涉企案件辦理、向市場主體強拉廣告贊助、政商交往越紀違法以及其他需要問責的情形等15種情形之一的,要嚴肅問責。
嚴格實施問責。對損害營商環境的責任人員,按所處地位和所起作用,區分直接責任、主要領導責任、重要領導責任,按照黨組織關係和幹部管理許可權,依規依紀依法予以問責。涉嫌違紀或職務違法、職務犯罪的,及時將問題線索移送相應的紀檢監察機關。對損害營商環境的相關單位黨組織,視損害程度和情節輕重,採取檢查、通報等方式予以問責。對積極配合問責處理、有效挽回損失等情節的從輕處理。對干擾問責調查、隱瞞事實真相等情節的從重問責。堅持“三個區分開來”,認真落實容錯糾錯機制,防止問責泛化、簡單化。損害營商環境行為問責情況作為被問責對象考核、任用、評先評優等重要依據。相關典型案例實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吳永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