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樓頂早就該拆除了,現在政府下大力氣整治,真是大快人心。”7月31日,筆者在廣安區北辰街道湖濱路社區多倫多小區看到,一業主在25樓搭建的100平方米的違法建築正在有序拆除,群眾拍手稱快。
據在現場的廣安區北辰街道湖濱路社區黨委書記王勁松介紹,這處違章建築業主住在25層頂樓,業主2015年開始在頂樓公共區域搭建辦公用房,樓下住戶很不滿意,認為侵佔了他們的利益,還存在安全隱患,因此陳情不斷。“這次通過綜合行政執法局和北辰辦事處一起多次做工作,住戶才同意拆除。預計3天內可以徹底拆除。小區業主沒有怨言了,我們耳根也清凈了。”
城區私搭亂建問題是廣安區“群眾最不滿意的10件事”之一。廣安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城區私搭亂建問題整治,多次召開專題會進行研究,並成立廣安區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組,由廣安區委常委,區總工會主席李常兵任組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區信訪局、區應急管理局、北辰街道、濃洄街道、中橋街道和廣安臨港經開區管委會主要負責人,區公安分局一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工作組下設辦公室于廣安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由區城管辦主任、區綜合執法局局長李建川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全區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導推進。
據李建川介紹,本次專項整治範圍為廣安區城北、官盛新區的住宅小區。具體區域為:廣安區北辰街道、濃洄街道、官盛鎮(臨港經開區)。整治重點是佔用屋頂、構架、公共平臺、結構梁(板)、公共綠地等搭建增擴使用面積的;佔用小區消防通道、公共通道、地下管線,影響相鄰建築物通風、採光、使用安全的;擅自改建、加建,損壞建築主體、承重結構,影響居住安全的;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建設。
如何整治城區住宅小區私搭亂建問題?“拆改並舉,消除違法建設存量;源頭預防,遏制違法建設增量;嚴肅懲處,震懾違法建設行為。完善措施,助力違法建設治理。”李建川介紹,主要採取以上四條措施。其中在拆改並舉消除違法建設存量方面,首先摸清底數。由區綜合執法局牽頭,轄區街道辦事處、社區具體負責,對本轄區內各類存量違法建設進行詳細調查摸底,查明違法建設的位置、面積、結構、層數、建成時間、現狀、用途、責任人及家庭成員情況(工作單位、是否是黨員、公職人員),分門別類建立違建臺賬,並提出處理建議;其次是提升改造。對於業主自行修建的樓頂花園、木廊、亭子、假山等附屬設施在不影響他人且與周邊環境相協調的情況,合理改造予以開放使用,由全體業主共用。引導居民自籌資金,實施平屋面改造為坡屋面;再次是實施拆除。通過開展全區城市管理突出問題綜合整治行動,對於正在建設或影響公共安全、擠佔公共空間、侵佔公共綠地等群眾反映強烈、輿情嚴重、社會影響較大又拒不整改、拆除的違法建設,依法依規實施強制拆除。首先要引導督促其自行拆除;對當事人願意自行拆除、但無力自行拆除的建設單位或個人簽訂承諾書,由責任單位組織力量協助拆除;對在限期內拒不拆除的違法建築,由辦案機構按流程啟動強制拆除程式,依法實施強制拆除;最後是分類處理。按照摸底統計表,分情況進行處置。對於對主體結構影響較小(如樓頂花園)或必要功能性建築(如遮雨棚),可暫允保留或合理改造;對於利用自有房屋露臺、平臺、商業、地下車庫等加建使用空間的,由住建部門牽頭進行認定,如違建本身無安全隱患且拆除存在困難或拆除後影響房屋安全的,採用沒收違法收入的方式,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嚴重影響房屋使用功能的,必須依法實施拆除。
此外,筆者獲悉,在嚴肅懲處,震懾違法建設行為方面,廣安區將落實違法建設懲戒機制。對不按要求整改和拆除的違法建設,執法部門及時告知不動産交易和登記管理部門,在違法建設消除前不得辦理首次變更、轉移、抵押等登記手續;對利用違法建設從事經營活動的,行政審批部門不予辦理相關證照、登記或者備案手續;建立健全聯合懲戒機制。建立違法建設資訊名錄,在相關部門門戶網站公示違法建設行政處罰資訊、行政強制資訊,協調水、電、氣等單位,實行跨部門、跨領域的聯合懲戒;建立公職人員監管機制。對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參與或組織實施違法建設的,執法部門書面移送組織部門和紀委監委。(廖小兵 文婷婷 盧淇 張訊 吳俊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