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從自貢高新獲悉,為進一步做好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矛盾糾紛,自貢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新區大隊結合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訪察化保’解民憂·我為群眾辦實事”等實踐活動,將“公開、公平、公正”的事故處理原則充分貫穿於事故處理工作的每一個環節,巧妙地化解因交通事故可能引起的社會矛盾,切實把做好信訪工作作為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的一件大事來抓實抓細。2021年一季度,人民調解受理179件,調解167件,成功率93.3%;道交法庭受理39件,撤訴3件,調解6件,判決4件。
加強事故處理正規化。堅持每月不定期組織召開業務培訓會,著力加強全體民警辦案能力和執法水準。同時,進一步完善了《接處警制度》《值班備勤制度》《預防重特交通事故預防預案》《偵破逃逸案件預案》《交通安全形勢研判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確保交通事故處理的正規化。
加強現場勘查規範化。對每一起交通事故勘查現場,嚴格按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和《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範》的要求,到達到現場後,立即設置警示標誌、警戒帶,積極走訪事故目擊證人,疏散圍觀群眾,疏導車輛分道或改道通行,力求保護好交通事故第一現場的各種痕跡,並按事故現場勘查的標準和要求照相、繪圖,力求全面及時掌握事故現場第一手材料,為公正處理交通事故提供科學依據。
加強調查取證客觀化。在規範勘查事故現場的基礎上,大隊高度重視調查取證工作。期間,充分聽取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對交通事故的陳述,弄清事故發生的客觀事實。對各方當事人陳述情況不一致的,進一步加強對事故目擊證人的調查走訪和調取事發地的監控錄影,了解事故發生的真實原因。此外,對事故車輛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必要時通過專業機構進行檢驗,掌握事故發生的全面情況。在調查取證工作中,通過對各方面收集的證據材料進行綜合分析,去粗取精,去偽存真,最終形成事故處理的科學合理的證據鏈,為公正處理交通事故提供有力證據。
加強責任認定集體化。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大隊始終執行事故責任集體研判制度,即:一般類(傷人)交通事故由大隊分管領導及事故處理中隊全體民警集體研究定責,並由大隊分管領導審批;重大交通事故則由大隊領導班子、事故處理中隊民警、各部門負責人集體分析研究,在全面了解、綜合分析、科學評判的基礎上認定責任,並報上級領導審批。
加強賠償調解人性化。在事故損害賠償調解工作中,大隊積極會同人民調解員按程式召集事故當事人公開調解,通過宣傳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介紹交通事故形成的事實原因、責任認定的法律依據、各方當事人的交通違法行為,公開損害賠償標準及項目,教育各方當事人依法按程式處理。對損害賠償調解未達成協定的,在“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上,對各方當事人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並告知各方當事人除交警部門調解外,損害賠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進入訴訟程式後,交警部門依法為其提供相關材料,並隨時為各方當事人提供法律、政策諮詢服務。
加強群眾工作協作化。在對每一起交通事故的處理中,辦案民警既站在同情理解的角度充分安撫當事人,並站在法律政策的角度為其不厭其煩地開展法律解釋,引導其依法理性地處理交通事故。同時,該大隊與高新區黨政辦等多部門建立了資訊聯動機制,對可能引起信訪、陳情的交通事故案件及時進行溝通聯繫,做好資訊互通工作。(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