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賓市敘州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線索,該區趙場街道某木桶魚餐飲店銷售“中華鱘”,執法人員迅速出動,對該餐館開展現場檢查。
經過執法人員現場檢查和詢問,木桶魚餐飲店經營者龔某表示沒有銷售中華鱘,魚缸和功能表上標注的“中華鱘”其實是以15元/斤的價格從水産批發市場鐘某店中購買的養殖鱘魚。為了達到吸引顧客的噱頭,讓顧客覺得其木桶魚店檔次高,龔某明知自己經營使用的原材料是人工養殖鱘魚,擅自在魚缸和功能表上標注“中華鱘”,沒料想自己的行為竟涉嫌違法。
該餐飲店的行為屬於典型虛假宣傳,目前,該局執法人員已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對其立案調查,這也是敘州區市場監管局在春雷行動2021“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中,因虛假宣傳被立案查處的第三起案件。
據了解,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正式實施,敘州區市場監管局立足職能,迅速部署,積極落實,以餐飲店、農家樂、農貿市場、水産批發市場等為重點場所,以店招、功能表、網際網路廣告等為重點檢查對象,對是否存在“河鮮”“河魚”“中華鱘”等字樣資訊進行逐一排查。同時,會同公安、農業農村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堅決遏制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漁獲物的違法行為。(李義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