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山縣人大:實施“交辦式”監督法 開啟民生福祉“直通車”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1-06-22 05:58:46 編輯:羅鎮 點擊:

近年來,蘆山縣人大常委會在履職行權中全面推行“交辦式”監督法,變群眾呼聲為掌聲,收到了“真、準、優”的監督效果,推動了縣委中心工作,促進了民生保障和改善。


改變“被調研”現象,不打招呼深入一線,走訪建築工人了解情況
調查研究求真,做到“三個杜絕”。調查研究是法律賦予人大的重要履職方式,蘆山縣人大常委會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聚焦問題所在,講究科學調研、高效調研,著力破解調研不夠深入問題。
一是堅決杜絕“被安排”“被調研”現象。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調查研究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專題調研組鮮明結果導向,精選調研課題,採取不發通知、不打招呼,先明查暗訪,后座談反饋問題的方式,堅持帶著問題走下去,發現問題帶上來。如調研全縣安全工作時,暗訪發現龍門鎮白夥新村聚居點消防設施佈局不合理、水壓不足問題。
二是堅決杜絕“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現象。“不謀全局者,不足以謀一域。”縣人大常委會堅持運用馬克思列寧主義辯證思維觀開展調研,強化監督實效。如在2018年污染防治專題調研中,針對某企業在創造經濟效益的同時,出現排污超標的現象,提出了支援企業轉型升級的建議,為政府準確把握經濟發展和生態環保關係出謀劃策。
三是堅決杜絕“外行監督內行”現象。為了提升人大及其常委會成員依法監督水準,堅持利用週五大講堂,中心組學習會等載體,採取集體學習與分散自學、系統培訓與專題講座、外出考察與互動研討三個相結合,逐步擴大相關法律法規知識面,做到知法懂法、監督精準。今年以來,已累計開展週五大講堂21次,專題講座6次,組織20余名人大代表分赴揚州、廈門培訓交流。

開展工作測評
問題交辦求準,做到“精準滴灌”。發現問題是為了解決問題、推動工作。蘆山縣人大常委會堅持寓支援于監督之中,著力破解監督不夠精準問題。
一是交辦前——精研細究提對策。堅持著眼“準”和“實”,針對每次的調研課題,召開專題分析會,每名調研組成員圍繞發現問題的實質討論分析,各抒己見、提出應對措施,形成對策建議的“交辦清單”。如2020年人大代表“雙走訪”收集問題專題分析會,針對紡織業産業用工難問題,便提出了5條具有較強操作性的對策建議。
二是交辦中——堅持導向凝共識。牽頭組織召開由縣長、副縣長及有關部門參加的問題集體交辦會,講清楚解決相關問題的重要性,提出解決問題的基本思路,落實縣級領導牽頭責任,相關業務部門主體責任,鄉鎮(街道)具體責任。如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有關問題集體交辦會後,個別部門的推諉塞責現象得到明顯改善。
三是交辦後——盯準目標督到底。問題交辦後,縣人大常委會加大跟蹤監督力度,按就地就近、專業對口、突出實效的原則,組建由縣人大代表參與的交辦事項監督組,明確監督牽頭領導、責任委室、監督組成員的具體任務,依法開展動態監督,原則上每兩個月至少開展一次調研、走訪、檢查等監督活動。

召開問題交辦會
解題銷賬求優,做實“三個滿意”。事情辦的好不好,老百姓説了算。為破解問題辦理效果被滿意問題,縣人大常委會要求有關部門在收到問題交辦函後,以“三個滿意”為工作目標,變“問題清單”為“履職清單”,切實推動交辦事項真辦理、反饋問題真解決。
一是“自己”辦事“自己”要滿意。按照交辦問題的輕重緩急,科學合理設定辦理時限,制定“銷賬清單”,由承辦單位對應責任人員、辦理措施、辦理時間等內容“自我打分”,將結果交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二是走訪回復群眾要滿意。交辦問題辦結後,監督組成員通過電話、到府走訪等形式,徵集問題反映當事人意見,填寫“銷賬清單”,提交縣人大常委會審議。如龍門鎮消防問題解決後,得到全村村民一致認可。
三是工作測評常委會要滿意。縣人大常委會在組織交辦事項辦理滿意度測評前,認真開展回訪工作,通過實地調查了解,全面掌握交辦事項辦理情況,形成辦理情況評估報告,作為常委會組成人員測評環節的參考依據,有效規避了滿意度測評中憑感覺、被滿意問題。(李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