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血柔情 溫情釋法 守望正義

——記石棉縣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一級檢察官廖琴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1-06-01 09:31:15 編輯:羅鎮 點擊:

廖琴,石棉縣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一級檢察官。從事檢察工作以來,始終堅守“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檢察工作宗旨,恪盡職守、無私奉獻,以飽滿的熱情、認真負責的精神和求真務實的態度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了出色的業績,用實際行動展現出新時期青年檢察官牢記宗旨、胸懷大局、一心為民、拼搏奉獻的美好情懷和精神風貌。

心懷感恩,公而忘私
廖琴在農村出生長大,家裏父輩都是農民,她是家族裏第一個大學生,現在又當上了檢察官,父母心裏感到十分自豪。廖琴從小的夢想是當律師,雖然如今沒有成為律師,但作為國家公訴人,她更加感覺肩上的責任重大、使命光榮。欣喜自己小時候的夢想得以現實,所以,她心懷感恩,格外珍惜現在的工作。
2020年,廖琴代表石棉縣檢察院參加雅安市公訴人競賽,為集體榮譽出征,廖琴深知責任重大。那時她正處於孕期反應最強烈的時候,但她仍然發揚忘我的敢打硬仗精神,加班加點準備材料,堅持參加高強度的業務競賽,並拿下大賽的第一名,為集體爭取到了榮譽。
2020年年末,報表、案例、調研、總結,一個接著一個,正是一年中最忙的時候,廖琴已經臨近生産,仍然堅持完成工作。在分娩前,她仍然堅持有條不紊地安排好刑事檢察部門的工作,直到把工作交接完畢後,才起身去醫院。
“生命本身並不特別,是精神賦予了其價值,將青春奉獻給檢察事業,讓生命充滿希望。”廖琴以實際行動詮釋了這句話的含義。她是我們身邊守望正義、敢打硬仗的最美檢察官。
刻苦鑽研,提升自己
作為一名公訴人,廖琴處在執法辦案的第一線,她習慣將每一件案件辦精辦細、每一項工作做深做實,讓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宗旨始終貫徹于檢察辦案工作中。2019年,鄭某、鄭某某涉惡案件庭審持續了10個多小時,面對10名被告人,11名辯護人,廖琴始終身姿挺拔,思路清晰地指控犯罪、回應多名被告人、律師提出的辯護意見,對每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爭議焦點,她都答辯得無一錯漏。“這小姑娘厲害!”庭審結束後,好幾個辯護人都由衷地發出感嘆。
她嚴格認真的這份狠勁兒從哪來呢?這得從她初出茅廬時,辦理的一件詐騙案給了她一次“教訓”説起,俄某與王某係情侶關係,俄某以可以幫王某的兒子安排工作等為由,先後騙取了王某十幾萬所謂的打點費,在王某發現被騙後,俄某又以王某兒子的安危來威脅王某繼續拿錢。廖琴認為俄某不僅構成詐騙,在詐騙被揭穿後,還有明顯的敲詐勒索行為。俄某一直拒不認罪,也不如實交代,廖琴自行補充了大量敲詐勒索方面的證據,其中最關鍵的是一張俄某發給王某的短信截圖,內容為“如果你今天不給錢的話,我讓你過不了年”,這簡直是赤裸裸的威脅!但這張截圖因為王某換手機等原因,已無法核實具體發送的時間。廖琴反覆詢問了王某,她説記得是當年的2月份,廖琴再結合短信內容,確定應該就是過年前後,與王某所説的2月份吻合。
所以,廖琴以俄某構成詐騙罪和敲詐勒索罪向法院提起公訴,並以2月份來認定敲詐勒索開始的時間。在庭審過程中,俄某對廖琴提交的證據表示認罪,但他辯稱敲詐勒索的時間不對,他是彝族,他所説的過年,其實是指彝族年,應該是在當年11月份左右。就是因為這一關鍵證據存在疑問,不能排除合理懷疑,法院最終以俄某所説的11月份來認定了他敲詐勒索的時間,且因數額不夠,沒有認定敲詐勒索罪,最後以其威脅王某的具體行為認定為尋釁滋事罪。這個案件後,她始終以“刑案無小案”的信念鞭策自己,對每一份證據都字斟句酌反覆推敲,絕不放過任何細節線索,正是經過滴水穿石般的經驗積累,她才成為精通業務的“行家裏手”,才能遊刃有餘地應對類似的疑難複雜案件。
通過精細辦案維護司法公義是她一直堅持的工作方式,經過7年的刻苦磨練,2020年,她終能以第一名的成績獲得“全市十佳公訴人”稱號。
溫情釋法説理,彰顯司法柔情
辦好自己經手的每一個案件,做到案結、事了、人和,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廖琴積極思考,不斷總結,將辦案與釋法説理、矛盾化解、法律普及、法治宣傳相結合,讓人民群眾感受司法溫度,讓強梁不能盛行、讓弱者獲得尊嚴。
2016年春節,兩個本是朋友的彝族男青年酒後在淩晨相互鬥毆。在一人獨自離開後,另一人酒後不支倒在一處少有行人的路邊,第二天早上被清潔工發現時已經死亡。經屍檢,係吸入嘔吐物窒息死亡,這個案件涉及比較複雜的法律關係,最終法院判處被告人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死者的妻子對被告被判處的罪名、刑罰及賠償不滿,帶著死者的老媽媽和三個年幼的小孩來院哭鬧糾纏,嚴重影響了工作秩序。作為接訪的檢察官,廖琴反覆給他們講解處理案件的法律依據,解釋情理法的關係,告知其應當依法陳情的要求。可是死者的家屬依然以哭鬧、謾罵來回應,看著三個呆呆地瞪著眼睛和媽媽依偎著在水泥地上的小孩子,廖琴心裏一陣難過,她給孩子帶來玩具供他們玩耍,死者的妻子雖然不再謾罵,但仍然在地上哭泣。晚上,死者的妻子堅持要住在接訪室,廖琴拿出自己的200元錢給孩子的母親,讓她去找個旅館,但被拒絕了。
“你自己可以在外面坐到天亮,孩子們怎麼辦呢,我們都是母親,你讓孩子去住旅館吧。你們明天要是還要來陳情,我還接待你們。”廖琴把錢塞給死者的妻子。第二天,死者的妻子沒來。第三天,死者的妻子沒來。兩年過去了,死者的妻子也沒再來。據了解死者的妻子後來還是去過很多部門陳情,但是沒有再對檢察院辦案表示不滿。“或許有的群眾會對法律,會對我們司法、執法的過程無法理解,但是對我們給予他們的尊重與溫情,他們一定會知道。”廖琴檢察官對年輕幹警如是説。(雅安市人民檢察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