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我在羅江七一潺亭中學參加了行政執法考試,我是羅江區第一批參加行政執法考試並取得執法證的鄉鎮普通公務員,非常榮幸。接下來,我將認真學習行政執法政策法規,規範執法操作程式,讓群眾從每一次執法中看到風清氣正。”日前,來自德陽市羅江區金山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楊東勝,分享了作為一名鄉鎮人民政府幹部的感想。
兩項改革以來,為激發鄉鎮內生動力,羅江區以“放”資源、“明”權責、“沉”人員、“融”執法為重點,逐步構建起權責統一、運轉規範、協同高效的鄉鎮行政管理體制,有效破解鄉鎮機構編制缺少活力問題。
資源調整“放”給鄉鎮 提升機構編制質效
羅江區採取“3+X”模式配置編制數量,根據鄉鎮人口、面積、經濟等3大指標,結合發展定位、産業特色、重大任務等各項因素,針對中心鎮、重點鎮增加3-12名編制人員,確保編制數量與鄉鎮實際情況相匹配,激勵鄉鎮積極作為。同時,採用“6+X”模式設置機構,在統一設置黨建工作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自然資源和建設管理辦公室、財政工作辦公室等6個黨政綜合辦事機構基礎上,由各鎮結合産業特色、發展定位、重點工作等因素,自主調整設立1-2個綜合辦事機構,確保機構設置與鄉鎮實際相適宜,管理體制更加高效、順暢。
權責清單“明”到鄉鎮 推進基層擴權賦能
根據城關鎮、經濟發達鎮、特色鎮三大類,羅江區按照“一鄉鎮一目錄”原則分類研究編制賦權清單,形成《德陽市羅江區賦予城關鎮區級行政權力清單》《德陽市羅江區賦予經濟發達鎮區級行政權力清單》《德陽市羅江區賦予特色鎮區級行政權力清單》。制定完成包含主體責任63項、配合責任46項、依據涉密不予公開4項共計109項的《鄉鎮屬地事項清單》,同時厘清縣鄉履職、監管、問責責任的邊界,確保下放鄉鎮權力“放得下、接得住、接得好”。
區級人員“沉”到鄉鎮 充實一線工作力量
在崗位與編制方面,羅江區採取“崗編適度分離”方式,將便民服務中心、農業技術推廣中心、村鎮建設服務中心、人社基層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等48名事業單位人員派駐到各鎮,推動人員力量下沉鄉鎮,進一步充實基層工作力量。同時,建立區級部門和所服務鄉鎮共同考核機制,在對派駐機構進行工作考核時,鄉鎮的評價結果不低於考核權重的50%,主管部門負責人員編制、工資、職級職稱和業務領導,鄉鎮負責日常考核、績效獎勵和補貼補助發放等,實現派駐人員“留得了、管得住、幹得好”。
執法資源“融”到鄉鎮 健全綜合執法體系
羅江區整合區鎮現有力量和資源,建立涵蓋區鎮兩級439人的執法人員資訊庫,根據各鎮産業發展、執法難點等情況組建7支鎮級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建立“鄉鎮呼叫,部門報到”執法聯動機制,解決執法人員力量不足的問題,逐漸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改革目標。同時,制定了8大類19項執法流程圖,理順鄉鎮與區級執法部門的雙向銜接機制,解決執法人員經驗不足的問題,確保鄉鎮執法品質長期穩定。(藍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