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區躍進村派出所社區民警--何承波
有人説他是“律師”,卻鮮有人知道他寒窗苦讀1000多天,挑燈夜讀翻破了多少書本;有人説他是“勞模”,卻沒人數得清過去的7年裏,他調解過多少矛盾,為百姓解決過多少難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在為民辦事、為民服務上,他永遠彰顯著一名共産黨員的奉獻精神,他就是大渡口區公安分局躍進村派出所民警——何承波。這位“80後”社區民警,以學無止境,學而為民的態度,在他所任職的社區中奉獻著無悔青春,書寫著從警人生。
何承波在院壩宣講《民法典》
社區普法 居民口中的“何律師”
“何律師,我們小區房屋外墻掉磚、房屋窗戶漏水這個問題一直沒有解決該怎麼辦?”
“根據建設工程品質管理條例第40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所以在品質保證期內,房屋外墻和防水等工程的缺陷應由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進行維修。如果過了品質保證期,建築的缺陷維修由業主或者業主委員會承擔。民法典第283條規定: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攤、收益分配等事項,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面積所佔比例確定。”
“何律師,我們小區停車位少,周邊辦公樓及酒店的車輛都停進來,我們業主都停不到車該怎麼辦?”
“根據民法典第276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所以存在開發商未滿足本區劃業主,而將有限的車位出租或出售給他人,基於本條與民法典第154條的規定,可以主張開發商與其他區劃業主出租或出售的合同無效。”
……
每週二上午,是大渡口區躍進村街道東正社區便民服務中心的“法律開放日”。每逢這時,總會有許多轄區群眾來到這裡,向社區駐點“何律師”諮詢相關法律問題。不過,居民們口口相傳的“何律師”的真正職業不是律師而是警察,他就是社區民警何承波。
今年39歲的何承波,已經從警十年,從事社區民警工作七年,他所管轄的東正社區,共有1476戶居民。“社區民警,必須具備專業的法律知識,才好開展相關工作。你的專業程度與老百姓對你的評價成正比。”作為一名社區民警,何承波還通過了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是一位“準律師”。有著豐富法律知識的他,經常為居民們解答各種疑難雜題,久而久之,大家都愛叫他“何律師”。
除了為居民們開展法律諮詢以外,何承波還利用日常院壩會時間,向轄區居民們宣傳《民法典》,解讀其內容,分享相關案例。從2020年至今,在50余場的社區院壩會中,何承波累計宣傳覆蓋轄區群眾1500余人次,讓轄區群眾自覺養成了守法意識,形成了遇事找法的習慣,培養了大家解決問題靠法律的意識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