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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情況發《陪護證》 成都5條措施加強疫情期間醫療機構病區管理

來源:四川新聞網    時間:2020-03-06 09:46:35    編輯:劉映紅


  3月4日,成都市某“三甲”醫院在陪伴人員中及時篩查出一名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已公佈)。6日,四川新聞網記者從成都市衛健委獲悉,成都發出五條措施,提示在當前疫情防控關鍵時期,醫療機構病區管理不容鬆懈,需進一步加強疫情期間醫療機構病區管理。
 
  一、強化責任意識
 
  各醫療機構要充分認識到疫情防控期間醫院病區管理的極端重要性,要建立健全和完善病區管理制度,強化責任落實,明確單位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及病區主任為直接責任人,要積極履行主體責任,切實做好醫院病區管理。各(區)市縣衛健局和市縣兩級衛生計生監督執法機構要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依法依規處理。
 
  二、強化病區管控
 
  一是加強門禁管理。各醫療機構所有類型的住院病區單元應安裝門禁和監控,並派專人值守。要嚴格人員進出管控,凡進入病區人員(含醫護人員、行政人員、保安、保潔、護工等)均要正確佩戴口罩,憑工作牌、腕帶等進入病區。
 
  二是加強陪護人員管理。陪護患者時,按照“嚴格準入、有效登記、必要培訓、憑證陪護”原則,各醫療機構要對患者自理能力評估,決定是否需要陪護,對符合陪護標準的,由醫療機構發放《陪護證》,進行身份登記、知情告知及必要的健康管理與培訓。
 
  三是加強探視人員管理。各醫療機構要建立“定時限員、憑證登記”的探視制度。固定每日探視時間,每位患者每天探視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2名。傳染病房、隔離病房及病情不允許的住院患者謝絕探視,處於醫學觀察期、有發熱和/或呼吸道感染症狀的人員及兒童,謝絕入院探視。
 
  四是嚴格健康監測。要指定專人管理病區所有人員健康狀況,測量體溫和詢問流行學病史等,並做好登記。
 
  三、強化規範處置
 
  各醫療機構要規範病區各類人員異常情況處置。
 
  一是對出現發熱和/或呼吸道症狀的住院患者,要及時排查,並積極做好病區隔離準備。
 
  二是對出現發熱和/或呼吸道症狀的職工,要及時採取隔離措施,並做好排查工作。不得帶病堅持工作,不得超負荷工作。
 
  三是對有發熱和/或呼吸道症狀的探視人員,不得進入病區,並按照發熱病人進行規範處置。
 
  四、強化保障管理
 
  各醫療機構要加強病區環境管理和後勤保障,築牢院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線。
 
  一是病區要配備手衛生相關設施及物品。
 
  二是要定時完成空氣凈化和通風。
 
  三是嚴格病區垃圾分類管理,重點做好醫療垃圾管理。
 
  四是患者出院後均要徹底做好病房消毒。
 
  五是各病區要設置應急隔離病房。各醫療機構要做好院內後勤保障,確保病區管理規範有序。
 
  六是要在指定區域設有生活用品交接處,並作好消殺工作。
 
  七是實行分餐制度,病區每天專人統計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用餐量,報醫院協調訂餐,並配送到住院部病區單元或病室,避免陪護人員集中取、購餐。
 
  五、強化醫患溝通
 
  各醫療機構要發動群眾積極參與醫院疫情期間病區管理工作,通過宣傳欄、電子屏、科普手冊等多種形式發佈相關管理要求,及時將疫情期間病區管理要求告知患者及家屬,以取得理解、支援和配合,不妨礙或干擾正常醫療秩序,為共同打贏疫情阻擊戰做出貢獻。(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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