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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上演真實版“45度讓路法” 3公里路程4分鐘穿過

來源:成都商報    時間:2020-01-06 09:52:32    編輯:謝川霞


視頻截圖
 
  從成雅高速出口到永豐立交
 
  救護車4分鐘穿過三公里擁堵路段
 
  救護車遇堵,兩條車道上的車,同時向相反方向斜向避讓45度,為後方的救護車讓出一條通道……近日,一條“45度讓路法”的短視頻在網上廣為流傳,大家紛紛轉發並倡議學習。1月3日下午,真實版的“45度讓路法”在成都上演,一輛轉運危重病人的救護車從成雅高速成都站駛出後遇堵,救護車司機拉響警報,突然,前方堵塞的車輛自覺向兩旁45度移動,中間讓出了一條生命通道,從成雅高速出口到永豐立交,三公里左右,救護車用了不到4分鐘穿越而過。
 
  1月3日下午,安運醫療的救護車駕駛員許相如從宜賓接到一名危重病人,急需轉院前往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治療。下午5點過,救護車駛出成雅高速成都站往永豐立交行駛時,許相如卻發現前方車輛排行,十分擁堵,無法向前行駛,“車上是一位68歲的危重病人,消化道出血,家屬很著急,必須儘快送到醫院搶救。”於是,許相如拉響了警報。
 
  令許相如感動的是,聽到警報聲,救護車所在車道及左邊車道的車輛很自覺地向兩側45度讓開,中間讓出了一條生命通道,許相如載著生命垂危的患者呼嘯而過,從出高速到永豐立交橋大概3公里左右的路程用了不到4分鐘。很快,救護車即將在路口右轉到達華西醫院時,執勤的成都交警一分局民警遠遠看到救護車,便將周邊車輛攔停,讓救護車優先通行。5點30分,救護車順利抵達醫院,全程僅用時10余分鐘。
 
  “這是真實版45度讓行!感謝群眾為病患讓出生命通道!”許相如説自己有著近30年的駕齡,如果沒有眾人讓行,以當時的路況至少需要1小時才能到達醫院。開救護車8個月時間以來,他坦言社會車輛為救護車讓行並非第一次遇到,但他每次都十分感動。比如,有一次從西部戰區總醫院運送危重病人去華西醫院,道路也很擁堵,途中經過下穿隧道時,社會車輛也紛紛讓行,在不寬的兩條道路中間讓出了一條生命通道。“我們通常只有運送危急病人才拉響警報,如果不是很急的,也不會去搶道。”許相如説,平日看新聞,要是看到這種為救護車讓行的事情自己都會流眼淚,現在真實發生在自己身上,更加感動不已。
 
  據了解,患者順利抵達醫院後,已得到及時救治。
 
  小事照亮網路
 
  “這些司機,讓冬天更加溫暖”
 
  1月5日16時,《成都上演真實版“45度讓路法”三公里路程用了4分鐘穿過》稿件在網路上發佈,該情況與網路熱傳的“45度讓路法”高度吻合。隨後,人民日報、半月談、澎湃新聞等主流媒體紛紛點讚轉發,相關內容在網路廣泛傳播。截至5日22時,相關微網志150余條,轉發1930余次,跟評910余條,點讚1.4萬餘次,視頻播放量達500萬次,微網志話題#成都上演真實版45度讓路#閱讀441.5萬。
 
  廣大網民紛紛為成都私家車司機讓路行為點讚,為成都這座溫暖的城市點讚。
 
  網友“快買可樂”:就是因為有這些司機,才讓這個冬天變得更加溫暖。
 
  網友“小煩人0627”:點讚,大家都很棒。有愛的司機和溫暖的城市。
 
  網友“歐陽讚一”:給成都點讚,雖然只去過一次但是絕對是去了就不想離開的城市。
 
  網友“Unicorn永遠都在”:為所有為生命讓行的人點讚!!!
 
  網友“Merlinsnow”:好樣的,國民素質的提升也是我們國家進步的標準之一。
 
  @Chinsung_Liu:成都真的是個有人情味的城市
 
  @烏白白白123:為每一位讓路的司機點讚!冬日的暖陽!
 
  焦點關注
 
  如避讓産生交通違法
 
  交警部門查證後核銷
 
  避讓産生交通違法,受到處罰怎麼辦?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21條第3款——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或者錄入道路交通違法資訊管理系統的違法行為資訊中有證據證明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應當予以消除。
 
  如果最終還是接到了處罰通知,車主可以到交警部門進行申訴,交警部門將優先進行查證核實,第一時間予以核銷。
 
  據了解,廣大駕駛人在駕駛車輛過程中,若因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或救助危難造成交通違法的,可向交警部門提出申訴,交警通過後臺對監控拍攝的執法證據審核時發現屬於以上情形的,將不予以處罰。
 
  如果有條件避讓而不避讓救護車,會受到什麼處置?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急救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超越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急救車、工程救險車的記3分罰200元。
 
  據了解,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不享有前款規定的道路優先通行權。
 
  各方説法
 
  省消防救援總隊:讓道方式是可行的
 
  去年7月22日,四川遂寧,在早高峰時段,3輛消防車出警,行駛至觀音湖隧道時,卻趕上隧道內上百輛車擁堵,緊急時刻,車主們不約而同地向路邊打方向盤,紛紛為消防車主動讓道,為救援爭取了寶貴時間。而這一幕也被網友們稱為“教科書式”讓道。其中所用的讓道方式,就是“45度讓路法”。對此,四川省消防救援總隊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這就是一個鮮活的案例,他認為“這樣的讓道方式是可行的。”
 
  一線交警:注意提前保持車距
 
  成都一位一線交警表示:“‘45度讓路法’需在前後車輛保持足夠間距的條件下才能達到,而目前我國城市汽車保有量很大,前後車距不夠,要完全讓出45度比較困難。不過我們鼓勵廣大交通參與者遇到救護車等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時,盡可能做到45度避讓。”
 
  他表示,需要注意的是,避讓時駕駛員應提前觀察:聽到警報聲,車輛提前幾十米或上百米讓行,特別是排頭第一輛車應起帶頭作用,同時其他車輛在停車時應與前後車保持安全距離,屆時才有避讓空間。
 
  救護車駕駛員:在實踐操作中可以實現
 
  成都市第六人民醫院救護車駕駛員嚴宇航已有2年多的駕駛經驗,2年多來,他也曾遇過主動避讓救護車的車主。在他看來,“45度讓路法”是科學的。“車輛避讓45度角,可以給救護車讓出一條通道,在實踐操作中也是可以實現的。”
 
  同時,在他看來“45度讓路法”要真正地推廣實行,還需要新聞媒體和交管部門多去宣傳和引導,讓駕駛員有意識地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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