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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透政策健全機制 提升項目引進品質

——對南充市嘉陵工業集中區引進項目的調查與思考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0-03-05 15:38:25    編輯:楊仁昌


  據調查了解,作為實施工業強區戰略、承載1個千億産業集群和3個百億産業集群發展壯大的南充市嘉陵工業集中區,規劃面積為40平方公里,控規審定面積21平方公里。自2005年南充市嘉陵區開始實施工業強區戰略以來,經過歷屆區委、區政府組織力量招商引資,該工業集中區已累計入駐企業188家(其中,規模以上企業88家),2019年實現工業生産總值507.74億元、工業企業稅收2.88億元,解決就業1.3萬人;現已初步形成汽車汽配、食品飲料、絲紡服裝、新型建材和創新創業五大産業園區,為當地工業經濟騰飛奠定了堅實基礎。

  但是,從現有入園項目來看,大項目屈指可數,多數項目規模較小,投資力度不大,産業鏈條不長,對嘉陵工業經濟持續穩定增長缺乏強勁拉動力;從入園投産企業來看,多數企業生産效率低,産品結構單一,研發能力較弱,研發投入不足,産品技術含量不高,在國內外市場上缺乏核心競爭力;部分企業缺乏具有一流管理水準的高層管理者,現有的技能人才不能滿足企業發展需要;有的企業還在使用落後的生産工藝進行生産,産品品質難以保證。要適應新時代發展要求,做大做強産業集群,推進嘉陵工業經濟高品質發展,必須採取切實可行措施提升項目引進品質。

  吃透國家産業政策,把準項目招引重點

  當前,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品質發展階段,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持續深化,為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國家調整修訂了《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西部地區鼓勵類産業目錄》等文件,引導社會投資方向,促進産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與此同時,國際製造業中心正在向我國東部轉移,而東部的産業和企業也正在加速西進。在此大背景下,項目招引者需吃透國家産業政策,既著眼當前經濟發展需要,又面向未來發展趨勢,做好嘉陵的産業、資源優勢與國際國內産業對接,同時兼顧尋找互補優勢,轉化和提升傳統劣勢産業,正確定位和把握招商引資的方向和重點,明確區域重大産業項目佈局,積極引進國家鼓勵類、能夠充分發揮本地産業優勢的項目。當前,就嘉陵而言,應突出汽車汽配産業園、食品飲料産業園、絲紡服裝産業園、新型建材産業園等園區功能,圍繞産業鏈實施精準招商,不斷拉長壯大産業鏈,對外形成産業集群效應,提高招商引資的成功率;對內降低産業鏈之間的企業交易成本,助力企業抱團發展。

  著力建立四個機制,規範項目引進程式

  一是建立項目引進風險評估機制。加強對引進項目的事前防範、事中監督和事後監管。在項目引進前,政府應成立招商引資項目風險評估機構,組織會計師、經濟師、律師、金融界等專業人士開展前期考察,對投資項目的前景和投資商經營狀況及資信進行實地調查,開展項目風險評估及投資商誠信評估。相關部門根據評估結果等級履行行政許可職責,對評估通不過的不予審批,對通過了風險評估的,要規範項目合同條款,明確違約責任。在項目引進中,應組織相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招商項目進展情況、銀行貸款、財務狀況及運營效益等進行監督檢查,多方面聽取意見,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在項目落地後,區級相關部門應對企業資産、債權、債務依法進行嚴格監管,防止投資商在享受投資優惠政策後,惡意轉移資産或撤資外逃,留下爛尾項目或空殼企業。二是建立項目引進評審機制。對擬引進的項目,要有産業發展政策、環保承載能力、投資商投資實力及履約誠信等方面的評估機制和程式;對重大項目引進,除區委、區政府領導和區級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評審外,還應聘請區內相關行業的專家參與評審。三是建立項目落地跟蹤服務機制。要明確項目落地的牽頭責任領導和部門,建立項目落地推進協調製度,讓不同性質的項目落地有專人抓落實,有專人抓服務。四是建立引進項目政策兌現機制。針對項目不同規模、不同行業、不同主管部門確定落地項目政策兌現主體,讓項目投資方找得到政策兌現的“婆家”,給項目投資者吃下“定心丸”。

  拓寬項目招引渠道,完善企業退出制度

  在市場化條件下,招商引資要解放思想、創新方式,不斷拓寬招引渠道。在大力開展小分隊招商、駐點招商、親情招商、平臺招商的同時,應積極探尋委託招商模式,利用招商引資代理公司、企業管理諮詢公司等仲介機構,借助其專業的分析和豐富的資訊資源,建立目標企業、領軍人才、研究機構等數據庫,梳理形成産業招商地圖,指導招商團隊快速匹配到合適的項目,提高招商引資實效。要發揮企業産業鏈招商的優勢,通過評估,使以企招商與政府招商享受同等優惠政策。要發揮現有企業對招引工作的積極性,對招引成功的給予適當獎勵。要注重發揮異地商會在招引工作中的作用,建立異地商會招引工作獎勵制度。要改變對引進項目獎補方式,降低直接獎補比例,成立股權投資基金,擴大以獎變股覆蓋面。

  對於入園後需要退出的企業,該咋辦呢?筆者認為,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配套制度。政企雙方都必須按制度履約。這個制度要明確規定企業進入和退出、獎勵和懲處、考核與督辦的條款,這些條款在引進企業時就要在協議中寫明。企業退出時,土地投入部分只能按拿地時的成本予以補償,不能把土地增值部分納入補償計算,建築安裝部分按企業當時建修時實際結算支出並折舊評估後進行補償,機械及設施設備按年限折舊後進行評估補償,對在招商協議中明確該企業履約上繳的稅費,而企業未履約上繳,在實施退出補償中,要把這部分稅費從補償費用中扣除。這樣一來,政企雙方逗硬兌現協議時也不會出現難以界定的糾紛和爭議,通過制度倒逼招商,想打“圈地”主意的企業也不敢冒這樣的投資風險,於是便可確保招商引資的品質真正得以提升。(嘉陵區政協常委、經濟委員會主任 余培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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