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安市前鋒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岳母起訴前女婿的特殊身份關係的民間借貸糾紛。
據悉,被告張某原是原告李某的女婿,張某于2013年5月向李某借款2.6萬元。2017年,張某與李某的女兒協議離婚,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借款由張某個人償還。之後,張某向李某出具2.6萬元的借條,並約定於2020年1月1日前歸還。但借款到期後,原告多次催促被告還款,被告均以無錢為由拒不歸還,甚至拒不接聽原告電話,導致原告十分憤慨,故起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張某還款。
承辦法官了解案件情況後認為案情簡單,事實清楚,考慮到雙方身份的特殊性,承辦法官積極與原、被告雙方取得聯繫進行調解,沒有生搬硬套法律條文,而是從維護感情出發,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原來,張某不接聽李某的電話係因手中並不寬裕,不能按期還款自身覺得難為情,而李某的再三催促讓張某更加覺得無顏面對昔日岳母。李某在了解張某的難處後也表示自己起訴只是因為張某拒不接聽電話,並不是真的想對簿公堂。最終,雙方達成協定,由張某分期歸還李某借款。
該案調解結案,既案結事了,又修復了昔日感情,得到雙方當事人一致好評。(甘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