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10月27日下午,德陽中院宣判了一起重大涉毒案件。9名被告人中,1人被判處死刑,3人被判處死緩,2人被判處無期徒刑,3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十二年不等。一條從緬甸途經雲南再到四川的跨境販毒鏈就此覆滅。
法院經審理查明,以李某、江某某為首的犯罪團夥分工明確,成員之間均為單線聯繫。李、江二人共同出資購買甲基苯丙胺片劑用於販賣,由陳某某駕駛運毒車至德陽某停車場,並將車鑰匙放至車輛左前輪上。
李某安排吳某某將該車開至中江,李某某、吳某某對運毒車輛進行拆卸取出毒品,李某、吳某某將毒品帶至南華鎮、凱江鎮等小區房屋內,與李某某一起分裝後放入蛇皮口袋或行李箱,由李某帶走交給李某二採用“埋雷”方式販賣,吳某某將修補好的運毒車輛開至德陽停回原位,陳某某將車開回雲南,並收到賣家支付的費用。
2018年至2019年期間。該犯罪團夥利用此犯罪方式進行交易涉案毒品近100公斤。
經審理,法院依法作判處李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江某某、李某某、楊某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吳某某、陳某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李某二、劉某某、高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十二年不等;以上被告人處相應財産刑。(封面新聞 戴竺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