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廣安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向媒體透露,四川首部公共食具飲具消毒管理領域地方性法規——《廣安市公共食具飲具消毒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了解,《條例》在實地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形成,對提供給公眾反覆使用的食具飲具的清洗消毒,在專用場所選址及內外環境、生産過程要求、品質管理、産品內控檢驗等方面進行了細化,特別針對“集中消毒”“自行消毒”兩類清洗消毒方式做出了具體化的規定,並對違法規定處罰的種類和幅度進行了量化,真正用地方立法實踐捍衛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在集中消毒方面。明確了專用場所不得設于居民樓內、距離較大污染源不少於100米、車間內不得設置廁所等硬性條件;生産過程中,生産用水要符合生活飲用水國家標準、運輸必須使用專用密閉式工具、出廠産品必須獨立包裝並標注生産資訊;集中消毒服務單位應當設立衛生品質檢驗室,對消毒後的食具飲具逐批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出廠。
在自行消毒方面。餐飲服務企業、個體工商戶必須按規定在室內設置公共食具飲具清洗消毒專用區域,配備相應的設施,保證“熟手”按規定和流程使用設施和洗滌劑、消毒劑。“壩壩席”、小作坊、流動攤販等,必須嚴格按規程,自行對公共食具飲具進行清洗消毒,做到無毒、無害、清潔衛生。
在監督管理方面,明確了市、縣兩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責任,壓實了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屬地管理責任。在法律責任方面,對於違法《條例》規定的、情節嚴重拒不改正的,可責令停産停業,並最高處5萬元罰款。
廣安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文東表示,《條例》的制定,是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的重要舉措,聚焦了社會關注、群眾關心、代表關切的保障使用放心食具、飲具的題目,牢牢地把握住了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推動提升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王林 倪鑫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