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激勵基層一線黨員幹部主動擔當作為,近日,廣安區出臺《廣安市廣安區公務員職級晉陞工作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規定,公務員職級晉陞實行積分制管理,將任職年限、基層工作年限、工齡、年度考核等次、工作實績、個人獎懲、民主測評等情況全部量化,分為基礎積分、實績積分、獎懲積分、測評積分四類,每年進行一次積分考評,與年度考核同步進行,考評結果存入個人檔案,作為職級晉陞的重要依據。
據廣安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袁興軍介紹,《辦法》突出一個特點——堅持工作實績選人用人,參加援藏、援彝、駐外招商且工作成效明顯的可優先晉陞;受到中央、省委、市委、區委表彰(表揚)的分層級加分,記功獎勵、年度考核優秀、參與重大中心工作表現優秀的可加分,受到書面誡勉、黨紀政務處分的扣減相應積分;黨委(黨組)根據職工工作表現,按許可權、分等次給予加分。與此同時,《辦法》更加注重關心關愛一線幹部,在鄉鎮工作每滿1年,包括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隊員、區級部門派駐鄉鎮人員,按鄉鎮分類可相應加分;參與抗“疫”、搶險救災等工作表現優秀,或臨近退休,擔任現職務(職級)時間較長且工作表現優秀的可優先晉陞。(廣安日報 廖小兵 譚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