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與選擇權,打通消費維權的事後救濟和事先預防環節,加強企業信用監管,助推信用體系建設,廣安市市場監管局探索創新“三明確一制度”,強力推進消費投訴試點工作。
明確公示行業。經過投訴數據統計分析,選擇涉及群眾切身利益、投訴相對集中的大型商圈、集貿市場全覆蓋推行。各地可以結合實際,有針對性地選擇其他行業領域納入公示範圍。
明確公示內容。主要包括日常投訴分析評價情況,經營者行政許可基本資訊、被投訴行業或經營者的消費投訴數量、投訴解決率、投訴轉案件數量、投訴反映比較集中的熱點問題、個案投訴資訊情況;重點行業或場所投訴數量、解決情況排名,以及其他適宜公示的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相關資訊。
明確公示方式。對使用相同品牌、名稱或標記的,同一類型企業、商品或服務的,以及典型個案投訴情況的公示,通過試點單位本級門戶網站進行公示;日常消費投訴、重點行業或重點經營場所及其他適宜公示的消費投訴資訊,通過試點單位本級門戶網站或社會媒體等進行公示;市場經營管理方利用自身資源,主動向社會公示經營者的被投訴數量、投訴解決情況及維護消費者權益相關資訊。
建立黃牌警示制度。根據經營主體的規模及交易量、消費投訴舉報影響、消費投訴舉報比例等因素,綜合考慮和確定需要警示的經營主體。對侵害消費者權益及其他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具體情況進行簡述,統一製作紙質黃牌,張貼于實體店門外顯著位置,警示時間為一個月,警示期內再次出現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或者經營主體擅自揭除黃牌警示的,延長期三個月。(戚年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