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委印發《四川省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分析研判和動議工作辦法》等5個《辦法》強調,要落實從嚴管理要求,堅決防止幹部“帶病提拔”,有效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風。
切實把好選人用人關,對於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品質,建設忠誠乾淨擔當的高素質幹部隊伍,具有重要意義。
應進一步加強選人用人監督。要改進幹部考察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嚴格履行用人程式和步驟情況,遵守組織人事紀律情況,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暢通群眾舉報和監督渠道,引導群眾積極參與監督,把監督網織得更密、扎得更緊,防止考察任用幹部失真失實。
應進一步加大懲治腐敗力度。要嚴肅查處問責,重視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正確把握和實踐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不斷完善立項督查制度,建立違規用人問題倒查機制,探索建立幹部選拔任用紀實制度,對黨員幹部身上的問題要堅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防止小毛病發展成大問題。持續加大幹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力度。
應進一步加大制度執行力度。制度的生命力重在落實,要切實加強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將貫徹執行情況納入日常檢查考核,對制度執行不力、落實不徹底者,要堅決勒令整改、追究責任;對違反制度者,要敢於“亮劍”,堅決進行問責,進一步維護政策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袁雨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