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出臺的民法典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第一部民法典,是結合中國國情和多年法律實踐産生的一部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中華法係源遠流長,在長達千年封建國家統治中“法自君出”到如今真正意義上法治國家的“民法典”,終於形成一部以人民為中心的高度服務人民的法典,這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制度載體,也是衡量各級國家機關為人民服務的重要尺度。基層公安民警應當學會準確運用民法典,回應人民訴求,維護人民利益。
做好宣傳工作,普及法制觀念
在實踐運用中做好民法典宣傳工作,能夠起到普及法制觀念,推動民法典實施作用。比如基層民警在與群眾打交道時,通過現身説法、以案普法普及法律知識,這樣的法律宣傳往往能夠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或者利用法制進校園、社區、企業,開展大面積宣傳;在公安機關服務窗口,讓每位前來辦事的群眾都體會到民法典的重要性,更要在多媒體平臺上不斷傳播法典知識,讓人人都能感受民法典帶來的便利。民法典的出臺代表著中國法制上了一個新的臺階,基層公安民警將法典宣傳工作做好,能夠加強群眾法律觀念,提升法治素養,觀念一改變,那麼説法的人多了,講不清的理就少了。無論是調解糾紛、執法辦案、接處警工作、窗口服務,民警執法工作也會更好完成。
精準用於實踐,化解矛盾糾紛
民法典是調整民事關係的法律,基層工作中,將民法典與楓橋經驗結合用於實踐,有利於矛盾糾紛化解。民警準確運用民法典,辨別矛盾糾紛管轄範圍,將單純涉及民事關係糾紛轉給法院機關裁決,某些矛盾糾紛譬如合同糾紛、出租房糾紛、房屋産權糾紛等經濟糾紛,基層民警都可以直接告知群眾前往法院起訴,準確劃清糾紛場所。以前很多矛盾糾紛産生源頭在於行政體系不完善,涉及公民隱私權、居住權、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等等問題,由於法律界定不清,管理部門不確定,法理與情理之間的衝突,引起很多矛盾糾紛成為老大難。比如張三個人的資訊洩露,一天接到了100個騷擾電話,以前從民法侵權角度看,很難確定受害人受到了什麼損失,損失有多大,張三也難以查明來電騷擾的100個人是誰,就算查出來了,這100個人只打了1個電話,行為輕微也很難處理。民法典出臺後,當對個人資訊權力侵犯嚴重到一定程度時,就構成了對公共秩序的違反,需要行政權力介入,因此以前張三隱私權被侵犯卻未能解決這種矛盾,通過民法典調節私權、公權,情理結合,達到調解矛盾糾紛,保護公民人身財産的目的。
更新法律觀念,明確職責範圍
民法典規定公安機關有責任厘清民、刑執法邊界,保護民事權利不受侵犯,公安民警更要及時學習相關條款,在接到相關警情時才能明確職責範圍,正確適用法律條款。比如高空拋物型案件,如無確切拋物責任人要求被侵害人找法院起訴物業、或者整棟樓,現在民法典則將此類責任明確交與公安機關負責查清高空拋物、墜物責任人,屬於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按法律規定程式辦理,能夠更好保障被侵害人利益,同時也能起到一定震懾作用。另外民法典也明確規定公安機關有“為被收養人辦理戶口登記”的登記職責,了解民法典新賦予公安機關的職責才會在將來工作中不出錯,不鬧笑話。
奉法者強則國強,作為新時代奉法者,更是要知法、懂法、用法、護法。中國法律理念日益先進,基層機關民警更要加強自身法律知識儲備,加強民法典宣傳教育、做好民法典執法、普法工作。成熟的法律體系也是代表著國家司法的進步。(田卜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