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文縣:“學講考述”抓盯“關鍵少數” 引領縣域學法用法風尚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0-06-15 17:28:13編輯:蘇仁勝
近年來,宜賓市興文縣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省委、市委法治建設決策部署,堅持“學講考述”,抓“關鍵”,盯“少數”,以“頭雁效應”示範帶動全社會遵法、學法、守法、用法,探索形成了具有興文特色的學法用法普法模式,為加快建成四川南向開放民族區域經濟強縣和全面建成小康興文營造了良好法治環境、提供了堅強法治保障。   
“以學促思”,提升“關鍵少數”法治思維水準
興文縣緊緊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採用多種學法形式不斷提高領導幹部法治思維。
堅持會前學法。興文縣委、縣政府率先垂范,創新實行縣委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會前學法制度,每年年初徵詢部門建議制定學法計劃,突出學習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以及與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生産生活、履行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學習時由相關輔導講解人員結合基層工作實際通過多媒體、音像資料等方式,重點闡述法律法規的主要內容和關鍵條款,或者結合農民工討薪、房屋徵地拆遷補償等典型案例以案説法、以案釋法,每次學法時間不少於20分鐘。
堅持“一月一學法”。按照“幹什麼學什麼、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自2014年起縣級各部門、各鄉鎮每年制定年度“一月一學法”計劃並報縣委依法治縣辦備案,每月根據計劃並結合“一月一主題”活動定期開展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知識學習,每月學法以“必學+選學”的方式進行,“必學”科目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各單位結合實踐“選學”與自身業務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做到學用結合、學用相長。
堅持專題學法。將法律法規學習納入幹部教育培訓總體規劃和入(晉)職必訓內容,組織實施“新時代治蜀興川執政骨幹遞進培養計劃”,專題實施“一把手”提能工程,重點實施年輕幹部“鑄魂”工程、“滿天星”工程和“1+5”規培計劃,綜合運用集中培訓、講壇講座、視頻教學、推送微課程微視頻等方式,開展交通、住建、國土、環保、林業等法治專題講座學習,法治類專題課程課時均不低於總課時的10%。
“以講促效”,展現“關鍵少數”學法普法擔當
興文縣在全縣全面推行黨委(黨組)書記講法治課制度,助推縣域內學法活動持續深入開展。
制定一套制度,完善規範運作機制。出臺《興文縣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實施方案》,創新建立並推行黨委(黨組)書記講法治課制度,嚴格要求全縣黨委(黨組)書記要認真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做遵法學法表率,帶頭講好法治課,以制度完善“關鍵少數”帶頭學法用法規範運作。
打造兩個載體,搭建學法講法平臺。將法治興文建設注入城市發展建設內核,整合縣委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鄉鎮部門辦公會會前學法以及重大決策前學法等成功打造出“一月一學法”、“法治興文大講堂”兩大載體,分別以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傳授法律法規要義為重心,將學法與講法有機結合起來。
開展“三次”活動,量化考核管理指標。把黨委(黨組)書記講法治課納入年度全面依法治縣目標考核內容,明確規定全縣各級黨委(黨組)書記每年帶頭講法治課不少於2次,其他領導班子成員每年講法治課不少於1次,以帶頭講法治課倒逼領導幹部帶頭學法用法普法。
強化四項要求,提升活動開展質效。明確要求黨委(黨組)書記講法治課必須要有詳細方案、有整體教案,要達到一定宣傳教育效果,並有活動小結總結,還要有相關的影像視頻、資訊簡報等做支撐、佐證,形成一套系統完整的講法治課檔案資料。
“以考促進”,強化“關鍵少數”依法執政能力
興文縣大力推進縣人大常委會任命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和科級領導職務任職資格考試,以此提高領導幹部依法執政能力水準。
建章立制,提升考試規範性。制定《興文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興文縣科級領導職務任職資格考試製度(試行)》,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在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領導下進行,為一屆任期一考;職務任職資格考試考務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委組織部部長擔任並全面主持負責考試工作,每年4月、9月舉行兩次,均採取集中、限時、閉卷形式進行。
科學命題,提升考試針對性。立足領導幹部崗位職責需求,依託人事考試中心設計了涵蓋法律知識、政治理論、縣情縣況、時事政治等內容的測試題,任前法律知識考試的法律知識試題不少於試卷總題量的95%,職務任職資格考試的法律知識試題不少於試卷總題量的30%,試卷結構合理。
嚴肅考紀,提升考試公正性。堅持把資格審查、紀委參與、群眾監督貫穿到考試全過程,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實行試卷題庫制,每次考試前從題庫中隨機抽取,對違反考場紀律的取消其考試成績;職務任職資格考試實行交叉排位、匿名評閱、挂網公示等系列舉措確保考試嚴密有序、公平公正,對違反誠信考試人員全縣通報。
強化運用,提升考試有效性。考試得分60分以上為合格,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在一屆任期內考過一次後就不用再考,因換屆擬繼任的仍需在提請審議任命前進行考試,對考試或補考不合格的由縣人大常委會建議提請機關撤回提請;職務任職資格考試成績三年內有效,凡擬提任科級領導職務的幹部必須參加並通過任職資格考試,考試不合格者,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以述促成”,凝聚“關鍵少數”改革發展共識
興文縣堅持把“關鍵少數”述法工作與年度述職述德述廉工作同步進行,全面提高履職效能,助力經濟社會發展。
“述”決策行權。堅持將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行政決策必經程式,聘請專職律師組成縣委縣政府法律顧問團並認真聽取法律意見,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全面深化改革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嚴格落實“三張清單”制度,積極在門戶網站公開各類事項,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述”學法守法。紮實開展憲法宣傳教育,始終堅持會前學法制度、“一月一學法”制度,積極推進“一月一主題”、“法律十四進”暨示範創建活動,先後以“兩學一做”“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為載體在全縣開展法治主題講座學習,組織開展“學憲法、迎大慶”憲法法律知識考試活動和國家工作人員法律知識考試。
“述”依法治理。研究制定《興文縣鄉村法治建設實施方案2020-2021年)》,構建“大雪亮”工程,運用“大數據”資訊技術打造智慧法律服務體系,深化新時代“楓橋經驗”興文實踐,整合法律資源建成縣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縣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協調中心,全面持續深化網格化服務管理,縱深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有序開展縣域社會治理試點,打造鄉鎮、村(社區)依法治理示範點。
“述”依規治黨、從嚴治黨。在全縣鄉鎮、部門領導班子中配備具有法律專業背景或法治工作經驗的成員34人,將遵守憲法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重要內容。支援縣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依法依章履行職能、開展工作,嚴格按照規定制定和完善黨內規範性文件,持續開展法律法規實施跟蹤檢查,積極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監督事項。(彭永貴 吳俊)